新军衔制大校对应正军、副军、正师职军官
新军衔制根据当时军队精简整编、体制改革工作还在深入进行的实际情况,没有像1955年军衔制那样对每一具体的军官职务规定编制军衔,而是规定了军官职务等级(即从中央军委委员到正排职共十四级)的编制军衔。并且,既规定了一定幅度(一职两衔或一职三衔),又规定了基准军衔(即该职务等级多数军官应授予的军衔)。
根据1988年7月1日颁布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第三章 现役军官职务等级编制军衔”的规定,大校军衔对应副大军区职、正军职、副军职、正师职和副师职等五个级别的军官。但实际实行时,大校军衔主要授予副军、正师和副师职军官。
新军衔制实施几年后,1994年5月12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的决定,对军衔条例作了部分修改。修改后,大校军衔所对应的军官职务等级幅度减少,只授予副军职、正师职和副师职等三个级别的军官。因此,单从军衔与职务对应关系看,我军的大校绝对不低于外军的准将,因为美军的准将只是对应副师军官。
2007年陆海空军大校常服肩章
总的看,我军设大校不设准将,是从我军实际出发,与军队总体规模、编制级别、军官结构与数量等等密切相关。绝不是像有些同志想得那么简单:和美军一样设准将就得了。因为自1988年实行新军衔制后,大校人数不断增加,到新世纪初,已经达到×××××人。这种情况下,就更不可能改大校为准将了。要知道,美军目前准将只有400多名,全部将官也只有800多名。因此,可以预见,我军设准将衔的前提条件必须是军队体制编制有相应调整、军官数量特别是师职军官大幅度减少。
大校军衔命令封面
(作者系军史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