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新军衔制决定不设准将而设大校
关于设准将还是设大校的方案,一开始多数人主张设准将,理由是我军1955年军衔制属于“东方型”军衔,而我军新军衔制更接近传统的“西方型”军衔,即军官军衔3等11级,不设大将、大校和大尉,设准将。因此我军应与多数国家军队那样,在少将和上校之间设一级准将衔。
但是我军师职军官数量太大,经总政干部部对全军若干个典型调查单位的“试套”,仅总部某机关的一个管理处,就可出现9名准将。按若干试套单位的实验数据推算,全军可出现准将大概几千名。这样,将官的数量过多,超过苏军或美军的数倍,这显然是不合适的。即使像有些人提出的那样把准将看作非将非校的单独一级,但从“准将”一词汉语的语词结构特点看,属偏正结构,按我国传统的观念和人们的心理反应,准将还是将军,仍然达不到控制将官数量的目的。因此最后还是决定不设准将而设大校,这样既解决了使师职军官和团职军官在衔级上拉开档次,又不至于过多地增加将官数量。
解放军报刊登《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草案)>若干问题的说明》
设准将还是设大校的认识在军内统一后,需要向全国人大常委会说明的重点是,为什么要设大校?因为不少委员都知道,世界上多数国家没有大校。1988年4月13日,原总政治部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的《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草案)>若干问题的说明》中,对为什么要设大校军衔,是这样表述的:
“校官分为四级,主要是考虑我军正师职军官数量较多,如大部分授予少将军衔,将官总数显得太多,大部分授予上校军衔,又显得低了些,因此设置了大校军衔。这样既可以控制将官数量,又可以使师级职务军官的军衔与团级职务军官的军衔有所区别。”
这样,我军新军衔制再次设置了大校,为校官的最高一级。1988年9月,新军衔制首次授衔,共授予大校9600余人,少将1251人,大校与少将为7.7比1。
1988年9月1日,中央军委主席邓小平签发的授予罗光胜大校军衔命令。
1988年陆海空军大校常服肩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