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要健全制度,也要人文关怀
“动员征召工作呼唤理论创新和法制支撑。要坚持理论与实践、理想与现实、依法征召与人文关怀相统一,按照法制不足机制补、机制不足作风补、作风不足关爱补的思路,紧盯矛盾焦点,建立法制支点,消除机制盲点,推动动员征召工作深化发展。”陆军指挥学院训练管理系刘自利教授说。
刘教授认为,完善法律法规既要体现法律的严肃性,也要讲究执法人性化,奖励与惩处并重。
他建议,在督促被征召人所在单位依法履行协助义务的同时,应尽快出台被征召人所在单位优待补偿政策,以消除征召“第一道梗阻”。可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采取降低税赋、货币补偿、以征代税等形式,对被征召人所在单位给予补偿,鼓励被征召人所在单位全力协助做好征召工作,切实解决“领导不同意、应召走不了、回来压力大”等问题。
另外,刘教授还建议,把召回制度纳入国防法规教育范畴,加强政策宣讲,引导社会力量帮助被征召人解决实际困难,消除后顾之忧。借鉴地方对拒服兵役行为的惩戒办法,把无正当理由、拒不响应征召的行为,纳入社会诚信“黑名单”,提升征召严肃性。
浙江省军区战备建设局余仲明参谋认为,征召单位在拟制返岗训练计划时,要结合民兵预备役性质特点,尽量避开农忙时节、生产旺季,可采取“自下而上”的办法,征求被征召人所在省军区、军分区的意见建议,提高训练计划的科学性操作性。由于被征召人通常是技术骨干,征召单位可根据被征召人的工作、生活实际,推动召回模式由“统一征召、集体返岗”向“单独返岗、随机跟训”转变,最大限度为被征召人顺利返岗提供便利。
部队还要对被征召人的表现作出科学、客观的鉴定与评价,通报被征召人所在单位或乡镇武装部,纳入考评体系,作为评优依据,增强召回吸引力。
依法征召也离不开人文关怀。江苏省徐州军分区政委李中双认为,要加强被征召人的思想疏导,引导他们提高思想站位,以积极的心态、昂扬的斗志返岗参训。关注“后院、后方”,与被征召人所在单位领导、家庭成员进行充分沟通,取得他们的理解和支持,让被征召人消除顾虑、轻装上阵。把对被征召人的关心关爱,纳入军地双拥建设。被征召人是家庭主要劳动力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确保返岗训练期间其家人基本生活不受影响。严格按规定落实补助补贴、优抚优待,抓好训练期间服装、饮食保障,及时足额报销往返路费,绝不能让被征召人既出力、又承担经济损失。
此外,应充分发挥媒体传播优势,广泛宣传被征召人先进事迹,增强被征召人的荣誉感、自豪感,营造关心国防、支持国防、热爱国防的浓厚氛围,使被征召人赢得社会尊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