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各级军官和士兵,第一次身着佩戴军衔标志的新式军服威武亮阵。图为走在最前面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学院军官方队。
中国人民解放军首次实行军衔制
1955年2月8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备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国家主席毛泽东批准颁布《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服役条例》,宣布中国人民解放军将于1955年10月1日开始实行军衔制。1955年9月27日,在北京中南海怀仁堂,隆重举行授予中华人民共和国元帅军衔及授予元帅和将官勋章典礼。同日在国务院礼堂隆重举行授予中国人民解放军将官军衔典礼。首次授衔,共授予元帅10名,大将10名,上将55名,中将175名,少将800名,校官3.2万余名,尉官49.8万余名,准尉11.2万余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