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中央政府全力支持香港特别行政区繁荣发展
中央政府始终高度重视香港的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全力支持香港应对各种困难和挑战,在谋划和推进国家整体发展战略时充分发挥香港的作用,积极推动香港与内地开展交流合作,为香港保持繁荣稳定提供坚强后盾。
(一)支持香港特别行政区应对风险和挑战
——支持香港应对亚洲金融危机。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爆发并迅速蔓延,港元受到国际投机势力狙击,香港金融市场动荡,与美元挂钩的联系汇率制度遭受冲击,金融体系的稳定受到严重威胁。中央政府郑重宣布,将不惜一切代价维护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繁荣稳定,坚决支持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维护联系汇率制度,坚持人民币不贬值。在中央政府的支持下,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采取果断措施,维护了金融和社会的稳定。
——支持香港抗击非典。2003年上半年,非典疫情肆虐香港,不仅危及香港同胞的生命健康,而且使尚未完全摆脱亚洲金融危机影响的香港经济雪上加霜,通货紧缩,市场萧条,失业率上升至8.7%。为保障香港同胞生命安全,帮助香港经济走出低迷,中央政府及时伸出援助之手。在内地同样急需抗疫医药物资的情况下,中央政府无偿向香港提供大批抗疫药品和器材。国家领导人亲赴香港疫情重灾区和医院视察慰问。当年6月29日,内地与香港签署《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确定了两地在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贸易投资便利化三个领域的开放措施和实施目标。随后又实施内地居民赴香港“个人游”政策。这些都为香港摆脱非典冲击、恢复经济增长注入“强心剂”。
——支持香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2008年下半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中央政府高度关注香港受到的影响,当年12月即推出支持香港经济金融稳定发展的14项政策措施。2009年1月,中央政府再次推出包括中国人民银行与香港金融管理局签署2000亿元人民币货币互换协议在内的一系列政策举措。此后,国家领导人在访问香港期间又先后宣布多项支持香港发展经济、改善民生,加强与内地交流合作的政策措施。这对提振港人信心、增强抵御风险能力、刺激香港经济复苏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支持香港特别行政区巩固和提升竞争优势
——支持香港国际金融、贸易、航运中心发展。支持香港开展个人人民币业务、发行人民币债券、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等,奠定了香港人民币离岸市场的先发优势。继续鼓励内地企业在香港上市融资,并推出其他支持香港金融业发展的措施。2013年,香港人民币清算平台参加行共有216家;经香港处理的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金额为3.84万亿人民币,占全部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总额的82.9%;香港人民币客户存款及存款证余额突破1万亿元人民币。香港已成为全球最大的离岸人民币业务中心。继2003年签署CEPA并于2004年1月实施后,内地与香港陆续签署和实施了10个补充协议。内地对原产于香港的产品全部实行零关税。截至2013年底,在货物贸易方面,CEPA项下内地自香港进口商品额为71.61亿美元,关税优惠39.83亿元人民币;在服务贸易方面,共采取403项开放措施。按照世界贸易组织贸易分类标准,通过CEPA及其补充协议,内地对香港服务贸易开放的部门达到149个,涉及目前服务贸易部门总数的93.1%,这是目前内地商签的开放程度最高的自由贸易协议。此外,广东服务业对香港开放的先行先试措施达82项。中央政府在编制《全国沿海港口布局规划》和《“十二五”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等规划时,均考虑了巩固和发展香港国际航运中心的需要。
——支持香港旅游、零售业及内地港资企业发展。中央政府应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请求,逐步扩大“个人游”试点城市,目前已达49个城市,超过3亿人口。截至2013年底,内地共有1.29亿人次的游客通过“个人游”方式到香港旅游。据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测算,2012年“个人游”为香港带来相当于本地生产总值1.3%的增加值,创造了超过11万个职位,占本地整体就业的3.1%。为更多地惠及香港中小商户和基层市民,中央政府还允许香港居民在内地开办个体工商户。截至2013年底,内地共注册香港个体工商户5982户,从业人员16476人。中央政府高度重视在内地的香港加工贸易企业的发展,积极支持和帮助内地港资企业转型升级。2009年,广东省出台了30条支持港澳台资企业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和加快转型升级的政策措施。2011年12月,中央政府出台《关于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在苏州、东莞等地开展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示范区和试点城市建设,并在中西部地区培育建设44个梯度转移重点承接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