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体制
美国宪法规定,总统是武装部队的总司令,全军最高统帅。总统通过国防部领导和指挥全军,紧急情况下可越级指挥。战略核力量不论何时都由总统指挥控制。
国家安全委员会是最高防务决策咨询机构。其法定成员包括总统、副总统、国务卿和国防部长。参谋长联席会议主席是其法定军事顾问,中央情报局局长是其法定情报顾问。该委员会日常工作由总统国家安全事务助理(顾问)负责。
国防部是总统领导与指挥美国武装力量的最高军事机关,负责防务政策、计划的制定和实施,以及全般国防事务管理,并通过参谋长联席会议对全军实施作战指挥。它由国防部本部系统、军事部系统和作战指挥系统三部分组成。
国防部本部系统主要负责政策、财政、军务等全军性事务,以及各军事部间的协调。下设政策、采购与技术、人事与战备、审计与财务、指挥通信控制与情报、立法、后勤事务、情报监督、行政管理、公共事务、监察、作战试验与评估等部门,分别由副国防部长、助理国防部长、主任、局长或部门长等主管。
军事部系统包括陆军部、空军部和海军部3个军事部(军种部)。各军事部负责本军种的行政管理、教育训练、武器装备研制和采购及后勤保障等事务,并有责任在战时向各联合作战司令部提供作战部队及相应的勤务和后勤支援,但无作战指挥权。军事部长为文官,在其下设军种参谋长(海军为作战部长)。军种参谋长(海军作战部长)是本军种最高军事长官。
作战指挥系统指参谋长联席会议(以下简称“参联会”)及隶属于它的各联合司令部、特种司令部。参联会既是总统、国防部长、国家安全委员会的军事咨询机构,也是总统和国防部长向联合司令部和特种司令部发布作战命令的军事指挥机关。从某种意义上讲,国防部是总统的军政部门,而参联会是总统的军令部门。
参联会成员包括主席和三大军种参谋长(海军为作战部长)。参联会主席是美军最高军事长官,是总统和国防部长的首席军事顾问。参联会下设联合参谋部和国家军事指挥中心,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和作战指挥业务。美军设九大联合司令部,它们是直属国防部的美军高级作战指挥机构。美三军部队除执行特别勤务者外,均编入某一联合司令部。一旦发生重大紧急情况,各联合司令部即可对编入本司令部的部队实施作战指挥。
目前九大联合司令部含五个地区司令部,即欧洲总部、太平洋总部、大西洋总部(已于1999年10月改组为联合部队司令部)、南方总部和中央总部;四个职能司令部,即航天司令部、特种作战司令部、运输司令部和战略司令部。必要时,也可根据总统指示将其他联合司令部的部队临时划归处于紧急情况的联合司令部指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