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是一个慎终追远、思古怀今的时刻。我们无法忘怀那些为了江山永固、人民幸福献出宝贵生命的英雄烈士。缅怀英烈,必须始终坚持赓续英烈精神、捍卫英烈荣光。
“对诋毁‘抗美援朝冰雕连’、亵渎卫国戍边英雄的犯罪分子依法严厉制裁”“推动修缮烈士纪念设施2.3万处,做实尊崇英烈、永远铭记英烈”……今年的“两高”报告中,这些与捍卫英烈荣光相关的内容令人振奋。近年来,从英雄烈士保护法的颁布实施,到民法典明确“侵害英雄烈士等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国家增强了对英雄烈士依法保护的力度,捍卫英烈荣光、维护英烈尊严的法治基础日益健全、法治环境日益优化,全社会崇尚英烈、保护英烈、传承英烈精神有了更加强大的法治保障。
去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涉英烈权益保护十大典型案例,涉及维护英烈人格利益、烈属合法权益等案件。由此,我们要清楚看到,如今仍有一小撮不法分子,或为吸引眼球,或因心存侥幸,甚至别有用心,随意诋毁、戏谑英烈,也有个别单位和个人违法侵占、损坏英烈纪念设施,使英烈权益受到损害。
英雄烈士是民族的脊梁、时代的先锋,英雄烈士的事迹和精神是中华民族的共同历史记忆和宝贵精神财富。身为军人,我们有责任、有义务做英烈精神的捍卫者。现实中,遇到侵犯英烈权益的言行时,决不能漠视不理。要不断强化法治信仰,深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掌握捍卫英烈权益的法治利剑,坚持用法理、情理展开斗争,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司法机关介入处置,切实依法维护好英烈权益。
无论时代如何变迁,那些以鲜血染红旗帜、以生命捍卫家国的人,永远值得铭记。我们必须始终高擎法治利剑,捍卫英烈荣光,促进社会形成铭记、尊崇英烈的浓厚氛围。
(作者单位:联勤保障部队第901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