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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在掌上阅 亮剑弹指间

培养遵规守纪的高度自觉


■徐元鸿

●不断增强纪律意识,培养遵规守纪的高度自觉,让自己成为守纪律讲规矩的明白人、老实人

习主席在二十届中纪委二次全会上指出,“使全党形成遵规守纪的高度自觉”。遵规守纪不仅要靠监管,更要靠自觉,我们党历来强调要培养遵规守纪的自觉性。早在延安整风时,毛泽东同志就曾说过:“党的纪律是带有强制性的;但同时,它又必须是建立在党员与干部的自觉性上面。”党员干部只有培养遵规守纪的高度自觉,把他律转换为自律,把约束转换为自觉,方能用好手中权力,履行好肩负职责。

遵规守纪的高度自觉是学出来的。纪律,从一定意义上讲,规范的是权利的范围,明确的是自由的边界,既是党员干部健康成长的重要保证,也是对党员干部根本的政治要求。理论上的清醒是锻造遵规守纪过硬品格的思想基础。党员干部要坚持用科学理论武装自己,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学思践悟中锤炼坚强党性,在深学笃行中明方向、守底线。反面案例警示我们,对党章党规党纪不学习、不掌握,就很容易违反纪律栽跟头。党员干部须自觉把学习掌握党章党规党纪作为必修课,真正内化于心,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学习的过程也是不断增强纪律定力的过程,真正让纪律入脑入心了,才能在面对诱惑腐蚀时保持清醒和警惕,不做傻事错事糊涂事,不触碰法纪高压线。学习不仅要认真学深入学,还要经常学反复学,在脑子里立起界线、划出红线,搞清楚什么事能干、什么事不能干,不断增强纪律意识,培养遵规守纪的高度自觉,让自己成为守纪律讲规矩的明白人、老实人。

遵规守纪的高度自觉是严出来的。遵规守纪须坚持“严”的主基调。无论是大是大非问题,还是在小事小节上,方方面面都要做到令行禁止。许多违法乱纪的行为都是从小事不注意、小节不检点开始的。对于党员干部来说,小事小节上的问题,如果不坚决纠正,任其发展下去,必然会触犯法纪;只有以高标准、严要求规范自己的言行,在小事小节上加强修养,在一点一滴中不断完善自己,才能真正做到自觉遵规守纪。所以,党员干部当从小事小节严起,严以修身、克己慎行,树立良好形象。培养遵规守纪的高度自觉,党员干部还要用好自我革命这一重要法宝,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揭短亮丑,主动修正错误。勇于自我革命不是与生俱来的品质,而是在严格的政治生活中淬炼而成的。现实中,个别党员干部刀刃对人不对己,对别人讲严格,对自己讲宽容,在履行纪律“守门员”角色上失职缺位,最终出了问题被问责,教训深刻。所以,党员干部须以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保持刀刃向内的坚定自觉,把问题找实、挖深,对症下药,排毒杀菌,不把问题彻底解决不放手,不断增强纪律定力,从而形成遵规守纪的高度自觉。

遵规守纪的高度自觉是比出来的。相互比较无可厚非,但比什么、怎么比,却大有讲究。比对了,能比出自律,比出自强,有利于激励人向上向好,在自觉遵守纪律中成就精彩人生;反之,则会使人丧失遵规守纪的自觉,渐渐滑向违纪违法的边缘,最终越过红线,受到严厉惩处。县委书记的榜样焦裕禄用行动告诉我们,党员干部就应该“工作上向高标准看齐,生活上向低标准看齐”。他工作追求实绩,跑遍120多个大队去搜集整治“三害”的第一手资料;生活追求简朴,棉被褥子补了几十个补丁也舍不得扔。然而现实中,个别党员干部却喜欢跟别人比收入、比排场、比享受,以致心理失衡、三观跑偏、误入歧途,最终身陷囹圄。党员干部是人民的公仆,无论何时何地,处于什么境遇中,都要明晰自己的职责、摆正自己的位置,与人比作为不比职位,比奉献不比待遇,比廉洁不比贪占,以正确的心态和应有的觉悟比出干劲、比出正气、比出人生境界,始终保持清醒、清白、清正,不断增强遵守纪律规矩的高度自觉,在权力限定的范围内发挥自身最大作用,成就一番事业。

遵规守纪的高度自觉是守出来的。“人是被习惯所塑造的,优异的成绩来自于良好的习惯,而非一时的行动。”培养遵规守纪的高度自觉不是一时之功,而要养成终身坚守践行的自觉行动。党员干部在为官从政之初大都能保持遵规守纪的自觉,然而随着职位的提升,面对的诱惑越来越多、越来越大,有的人经受不住考验,渐渐把法纪抛诸脑后,以致做出违法乱纪的事,让自己坠入深渊。许多事实告诉我们,不守纪律规矩,政治生命就不会长久,个人前途就会被葬送。作为党员干部,须时刻高悬纪律利剑,筑牢自律防线,在任何时刻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松遵规守纪的弦,逐渐养成严守纪律规矩的习惯,自觉做纪律规矩的坚定执行者、忠实捍卫者。做到了这一点,心中就有了“自觉的纪律”,就系好了为官从政的“安全绳”,使自己行稳致远。

(作者单位:河南省军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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