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最高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全国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党的十九大以来,伴随党和国家事业取得举世瞩目的重大成就,法治中国建设开创新局面。习近平总书记对检察工作作出系列重要指示,党中央专门印发《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党的二十大报告特别强调“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指引人民检察事业前进方向。
五年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最高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十三届全国人大历次会议决议,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创新构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新格局,践行人民至上,能动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人民检察事业实现新的跨越发展。2018年至2022年,全国检察机关共办理各类案件1733.6万件,比前五年上升40%;其中,2022年受理审查逮捕83.7万人,受理审查起诉209.2万人,比2018年分别下降38.6%、上升2.8%;办理民事案件31.6万件、行政案件7.8万件、公益诉讼案件19.5万件,比2018年分别上升1.5倍、3.3倍和72.6%。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170件,制发指导性案例136件,比前五年分别上升78.9%和3.5倍。
一、维护安全稳定,以能动检察助力中国之治
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积极投入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建设,既抓末端治已病,更抓前端治未病,在深化诉源治理中践行人民至上。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定。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428.3万人,比前五年下降7.1%;起诉827.3万人,比前五年上升12%。严厉打击敌对势力渗透、破坏、颠覆、分裂活动。支持新疆等地反恐维稳法治化常态化。坚决贯彻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起诉涉黑涉恶犯罪26.5万人,其中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6.4万人。依法有力服务疫情防控大局。积极促推依法治网。五年间,起诉利用网络实施诈骗、赌博、传播淫秽物品等犯罪71.9万人,年均上升43.3%。少捕慎诉慎押促治理。政法机关协同落实,诉前羁押率从2018年54.9%降至2022年26.7%,为有司法统计以来最低;不捕率从22.1%升至43.4%,不诉率从7.7%升至26.3%,均为有司法统计以来最高。认罪认罚从宽利改造。会同有关部门出台系列文件,依法严格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检察环节适用率已超过90%。典型案例推动法治进步。认定属正当防卫不捕不诉1370人,是前五年的5.8倍。坚决惩治网暴“按键伤人”,从严追诉网络侮辱、诽谤、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1.4万人;办理个人信息保护领域公益诉讼9109件,协同有关部门综合治理。检察建议推动诉源治理。最高人民检察院紧盯老百姓身边的安全,研析司法数据、典型案例,向有关部门发出第一至八号检察建议;地方检察机关联动,以检察履责“我管”促职能部门依法“都管”,共发出检察建议18万余份,推动社会治理谋在前、预在先。
二、聚焦服务大局,以能动检察促推高质量发展
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在服务高质量发展中践行人民至上。
守好经济安全法治防线。依法惩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起诉62.1万人,比前五年上升32.3%。护航金融安全,从严追诉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金融犯罪,起诉18.5万人,比前五年上升28.2%。积极稳妥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做实对国企民企、内资外资等各类企业依法平等保护,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把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保护落到实处,促进保就业保民生。以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助力创新发展。在反腐败斗争中充分发挥检察作用。受理各级监委移送职务犯罪8.8万人,已起诉7.8万人,其中原省部级以上干部104人。持续服务脱贫攻坚、乡村振兴。与国家乡村振兴局联合开展专项活动、发布典型案例,对因案致生活陷入困境的受害方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共救助19.9万人23.2亿元,分别是前五年的3.9倍和5.4倍。服务保障区域协调发展。助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深化双边多边检察国际合作,依托国际检察官联合会以及中国-东盟成员国、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金砖国家总检察长会议平台,在参与全球治理中展现中国检察担当,服务共建“一带一路”。
三、坚持司法为民,以能动检察保障民生福祉
牢记人民检察为人民,在办好检察为民实事中践行人民至上。
用心呵护未成年人安全幸福成长。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从严追诉性侵、虐待、暴力伤害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29万人。持续做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做深做实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坚决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英烈合法权益。会同中央军委政法委制定军地检察协作意见,服务强军目标。起诉危害国防利益、侵犯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犯罪2178人,比前五年上升33.2%;办理涉军公益诉讼781件,年均上升86.7%。采纳代表建议,专项开展空军机场净空保护公益诉讼,并向应急跑道、舰艇航道、军事设施保护等领域延伸,督促整治一批安全隐患。对3470名遭不法侵害的军人军属、退役军人给予司法救助。发布惩治破坏军婚典型案例,推广云南“军娃”司法保护经验,让军人安心保家卫国。对侵害英烈权益行为提起公益诉讼63件,刑事追诉20人。协同退役军人事务部开展专项监督,推动修缮烈士纪念设施2.3万处,做实尊崇英烈、永远铭记英烈。切实维护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合法权益。依法办理涉港澳台和涉侨案件。用法治力量护卫特殊群体。
四、加强诉讼监督,以能动检察维护司法公正
充分发挥融入式监督的优势,一体推进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机制建设,在监督办案中践行人民至上。五年来,共办理诉讼监督案件316.8万件,是前五年的1.9倍。
深化刑事立案、侦查、审判监督。2022年监督立案3.7万件、督促撤案4.6万件、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0.1万件,比2018年分别上升66.3%、1.5倍和2.3倍;介入重大疑难案件侦查21.3万件,对证据收集和法律适用等提出意见,上升6.8倍。坚决纠正和防止冤错案件。坚决防止错捕错诉,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依法不批捕81.8万人、不起诉21.1万人,比前五年分别上升30%和69.4%。强化刑事执行监督。2018年创设巡回检察制度,被纳入修订后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派驻+巡回”让监督更有力。做强民事检察监督。做实行政检察监督。强化精准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行政裁判提出抗诉872件,比前五年下降9.9%,法院已审结566件,其中改判、发回重审、调解及和解撤诉338件,比前五年上升4%,改变率59.7%;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059件,比前五年上升43.5%,采纳率56.9%。严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亲清检律关系共促司法公正。与司法部等出台意见,规范检律交往行为,“亲”不逾矩、“清”不远疏。
五、拓展公益诉讼,以能动检察守护公共利益
牢记党和人民嘱托,在履行“公共利益代表”神圣职责中践行人民至上。
以制度优势实现最佳办案效果。立案办理民事、行政公益诉讼75.6万件,年均上升14.6%。构建协同高效的公益司法保护体系。会同32家行政机关制定工作意见13个,推动协同履职。公益诉讼守护美丽中国。持续投入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主动衔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39.5万件,年均上升12.5%。公益保护领域不断拓宽。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部署拓展公益诉讼范围,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修改法律,增加军人荣誉名誉权益保障、安全生产、妇女权益保障等9个检察公益诉讼新领域。
六、坚持从严治检,以能动检察锤炼过硬队伍
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把践行人民至上更优落实。
一体推进政治建设、业务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精心组织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政治轮训,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编写、用好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检察履职教科书,深化政治与业务融合培训。持续推动司法责任制落实。创设“案-件比”做实科学管理。坚持严管就是厚爱。自觉接受中央巡视监督,对省级检察院党组实现巡视和“回头看”全覆盖。坚持不懈夯实基层基础。
各位代表,监督者必受监督。我们在自觉接受监督中践行人民至上,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聘请98名全国人大代表担任特约监督员,邀请全国人大代表视察检察工作、参与检察活动2800余人次。精心办好1044件代表建议;落实审议报告、视察座谈提出的1.8万条意见建议,转化为检察工作发展的“源动力”。自觉接受民主监督。认真办理政协提案313件。
各位代表,过去五年、新时代十年,人民检察事业欣逢最好发展时期,实现职能重塑、机构重组、机制重构,这根本在于有习近平总书记作为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掌舵领航,根本在于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我们深切体会到,做好新时代检察工作必须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把“两个确立”“两个维护”融于检察血脉;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必须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守初心担使命;必须坚持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定位,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必须坚持依法能动履职,以诉源治理助力国家治理;必须坚持守正创新,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必须坚持深化自我革命,确保检察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
2023年工作建议
党的二十大擘画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宏伟蓝图。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全国检察机关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统领,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持续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践行人民至上,深化能动履职,做实诉源治理,加快推进检察工作理念、体系、机制、能力现代化,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第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持之以恒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提高检察履职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第二,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坚决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坚定维护国家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意识形态安全。以人民安全为宗旨,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严惩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犯罪。助力加强涉外法治工作,坚决捍卫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
第三,充分运用法治力量服务高质量发展。平等保护国企民企、内资外资、大中小微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依法严惩严重经济犯罪。履职反腐败斗争,助力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环境。坚定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合法权益。强化生态文明司法保护,加强就业、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等民生领域司法保障。强化老年人、妇女儿童、残疾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等特殊群体权益司法保护。
第四,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强化对司法活动制约监督,促进司法公正。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全面深化巡回检察。强化对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监督。健全虚假诉讼惩防机制。加强查办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工作。
第五,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坚持顶层设计与实践探索相统一,研究制定《2023-2027年检察改革工作规划》。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强化科学监督管理,严肃司法责任追究。
第六,建设堪当重任的检察铁军。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加强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大力提升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深化全面从严治检,坚决惩治司法腐败,巩固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持续狠抓“三个规定”落实,确保忠诚、干净、担当。
各位代表,新时代新征程,我们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锚定党的二十大擘画的宏伟蓝图,落实本次会议要求,更加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守正创新、开拓进取,奋力开创人民检察事业新局面,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力量!
(据新华社北京3月17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