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追求民主是中国共产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创造性地提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表明了我们党对民主建设本质和规律的认识上升到了新的高度,标注了中国民主建设新的历史方位。
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民主实现形式,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中的一项重要议程。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一种全新的民主形式,其精神实质即人民当家作主,它有广泛的参与主体,有全领域的民主实施,有科学健全的运行程序,有全方位的保障机制,有全要素的协同,有全链条的衔接,有真实的民主效果。从理论层面看,它是坚持把马克思主义民主理论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用马克思主义民主理论指导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结果,是在继承、发展及创造性运用马克思主义民主理论基础上形成的重要理论创新成果。从实践层面看,它是中国共产党持续探索人民民主发展道路的经验总结,是基于中国特殊的社会历史文化条件不断创新民主实践的结果,适应了人民日益增长的民主诉求,深化了对民主发展规律的探索。全面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有助于充分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力,对于进一步拓展民主核心内涵,完善民主过程,优化民主实现机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坚持走自己的路,是党领导人民历经百年奋斗得出的历史结论;坚定不移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在民主建设中坚持走自己的路的必然逻辑。习总书记指出:“以什么样的思路来谋划和推进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具有管根本、管全局、管长远的作用。”全过程人民民主符合中国国情,深深扎根于中国大地,产生于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具体实践,从中国超大社会规模、特殊的现代化境遇、社会主义国家性质及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状况等实际出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构建民主,形成了健全的民主制度以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推进民主建设不断取得新突破。基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运行,有效解决了中国社会主义发展中面临的诸多问题,实现了民主发展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良性互动。实践表明,全过程人民民主具有显著优势,能让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各个环节充分发挥作用,能更好地反映人民意愿、维护人民利益、增进人民福祉,发挥人民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巩固和发展生动活泼、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因而是一种高质量的民主形式。
新征程上,必须全面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以更好地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习总书记强调:“我们要继续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建设,把人民当家作主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党治国理政的政策措施上来,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党和国家机关各个方面各个层级工作上来,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工作上来。”一方面,必须不断丰富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注重加强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保障,通过坚持和完善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重要政治制度,巩固保障民主发展的制度框架,进一步优化民主实现机制,使协商民主、基层民主等多种民主形式在实践中充满生机活力。另一方面,必须不断完善全过程人民民主理论。我们要跳出关于西式民主的认知框架,基于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经验进行理论创新,加强民主话语体系建设,进而形成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完整理论体系,使其成为一种更具普遍意义和国际影响力的民主理论。这样有助于在丰富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理论的基础上增强理论自信,以更好地发挥其在指导民主建设实践中的作用。
因此,全过程人民民主既有科学理论的指导,又有完善的制度体系;既有先进的民主发展理念,又有切实的民主实现方式;既符合中国国情,又能很好地解决问题。“社会主义愈发展,民主也愈发展。”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上,坚持以全过程人民民主推进民主建设,中国的民主发展道路必将越走越宽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也必将不断彰显。
(作者单位:西北工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