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嘉奖,到底该不该让?”前段时间,南疆军区某团上等兵小李为这个问题苦恼了一段时间。
原来,当时该团正在进行年终评功评奖工作。经过前期酝酿讨论,由于小李工作表现突出,连队党支部打算推荐其为嘉奖对象。可没等小李高兴几天,一天晚饭后,有名战友找到他,提醒他应该“发扬一下风格”,把嘉奖让给同班的一名军士。“你后面日子还长着呢,好好表现,有的是机会拿奖,但那名战友明年就到期退役了,最好能照顾一下……”
“连队经常激励我们要崇尚荣誉、勇于争先,但班长平时也经常告诉我们,战友间应该团结一心、相互谦让。”在这种情况下,应该如何选择,小李一时有些为难。
小李身边的战友了解情况后,个别人感到“班里几名军士或多或少都获得过表彰奖励,唯独那名战友没有,适当照顾一下也无可厚非”“军人应该发扬风格,这样有利于营造团结和谐的氛围”。但多数战友认为,评功评奖应该坚持原则立起导向,以实绩论高低、辨优劣,不能搞迁就照顾。
“评功评奖事关官兵切身利益,更事关风气建设和战斗力导向。与战友相处谦让有礼值得提倡,但评功评奖必须客观公正确定人选,把工作实绩摆在最重要的位置。”指导员王松强了解情况后,立即向全连官兵再次明确,评功评奖要严格落实条令条例要求,奖励应当坚持严格标准、按绩施奖,不能搞平衡照顾。
党支部认真研究后感到,那名军士日常表现和作用发挥一般,并不具备获奖资格。最终,连队坚持标准不降低,上报小李等人为嘉奖对象。
开展评功评奖工作时,该团深入征集官兵意见建议,依据相关法规要求制订表彰奖励实施细则,对官兵日常表现、工作实绩、训练成绩等进行量化赋分,并充分发挥基层风气监督员作用,依法对评选过程进行监督,坚决杜绝论资排辈、“轮流坐庄”等问题,确保评选公平公正公开。
“严格落实条令条例等规章制度,维护了评功评奖的严肃性与权威性,大家创先争优的积极性主动性更强了。”获得荣誉后,小李更加努力投身练兵备战,在最近一次信号判别课目训练中,他取得规定时间内识别信号种类最多的好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