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贺小兵、记者孙兴维报道:“改善官兵居住条件、补齐公共服务短板、支持城市面貌更新、助力国防和军队发展,力争到‘十四五’期末,完成军队老旧住房小区更新改造任务,推动军队住房保障工作高质量发展……”近日,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等军地部门,就军队老旧住房小区更新改造工作进行联合部署。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决策部署,全面推进军队老旧住房小区更新改造工作,不断增强广大官兵获得感、幸福感,在前期试点基础上,军地七部门共同决定对军队老旧住房小区进行更新改造。改造突出重点内容,聚焦影响住用安全和居住功能等官兵急盼解决的问题,重点改造住房楼栋本体,完善小区配套和市政基础设施,提升军队住房小区公共服务保障水平,稳步推动建设完整社区。按属地原则,纳入地方改造规划和计划统一组织实施,改造内容和标准坚持“一城一策、一小区一方案”,与属地改造政策标准基本一致,有效解决军队老旧住房占比高等矛盾问题。
这次改造对象范围为,军队管理的驻城镇建成年代较早、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社区服务设施不健全、官兵改造意愿统一的现有住房、集资房、安居房等自有住房小区(含军队管理的干休所)、公寓住房小区,以及包含两种及以上性质住房的混建住房小区。重点改造2000年底前建成的老旧住房小区。
改造区分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3类改造内容,依据改造项目清单,相关单位可根据住户改造意愿、资金筹集方式、财政承受能力等,区分轻重缓急,分年度研究确定军队老旧住房小区改造计划。
各级要加强领导,科学统筹,严格按职责抓好落实,确保把党中央、中央军委对广大官兵的关心关怀落到实处。要建立军地统筹协调机制,省军区系统要充分发挥军地沟通平台作用,统筹做好与地方政府对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