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新修订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相关配套政策正式颁布实施。这是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理论与实践的重大创新,是新时代人才强军战略的重大制度性成果,我军正在探索走出一条符合我国国情军情的文职人员发展路子。
一
现代军队文职人员制度是时代发展的必然产物,也是现代军事人力资源政策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当今世界许多国家军队都建立了文职人员制度,如美俄英法等军事强国,从国防部各业务局,到战区和军兵种部队,都编配了文职人员。我国古代军队也编配有文官,有的作为军事指挥员,有的作为军事辅助人员。我军真正建立文职人员制度,是以2005年6月由国务院、中央军委颁布的第一部《条例》为标志。随着我军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军官职业化制度的日趋完善,对军事人员分类使用、专业素质提出了更高的标准,迫切需要进一步推进文职人员政策制度持续深化改革。新修订的《条例》及相关配套政策的出台,充分体现了我军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上利用社会人才和智力资源取得实质性进展,深刻反映了对我军新时代文职人员队伍建设特点规律的认识把握达到新的高度。
落实新时代人才强军战略的有力举措。强军之道,要在得人。人才是推动我军高质量发展、赢得军事竞争和未来战争主动的关键因素。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才强军与政治建军、改革强军、科技强军、依法治军一并纳入新时代强军兴军战略布局,一系列新理念新战略新举措被提出并广泛实践。新修订的《条例》及相关配套政策的出台,标志着我军在推动军事人员能力素质、结构布局、开发管理全面转型升级方面实现新的跨越。
体系重构重塑军事人力资源政策制度的重要支撑。推进军事人力资源政策制度改革是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军战略的重要一环。这次军事人力资源政策制度改革通过加强战略统筹、体系设计、一体推进,实现政策制度的系统性、耦合性、关联性。修订完善《条例》,紧跟国家、军队政策制度改革步伐,把握文职人员队伍建设发展的特点规律,构建定位清晰、功能衔接的军事人力资源政策制度布局,最大限度提高军事人力资源综合效益。
破解文职人员制度突出矛盾的紧迫需要。这次深化文职人员制度改革,在我军人员区分为军官、军士、义务兵、文职人员4类的基础上,统筹规划文职人员的身份定位、职责任务、管理制度、发展路径和相关制度安排,建立“与军人、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独立的文职人员政策制度体系”。这种制度设计,进一步厘清了文职人员的职责边界、明晰了功能定位,有利于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各安其位、各尽其才。
二
以制度创新引领实践发展,是我国国防和军队改革的一条成功经验。这次修订《条例》紧盯改革发展急需、备战打仗急用、官兵文职急盼,聚焦解决难点、打通堵点、消除痛点、连接断点,实现了文职人员制度体系的优化完善,有力推进了文职人员制度的创新发展。
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牢牢把握党对人民军队的绝对领导根本要求。政治标准是我军人才第一位的标准,政治要求是对我军人才最根本的要求。坚持党对人民军队的绝对领导,是人民军队建军之本、强军之魂。坚持党管人才是人才工作最根本的原则。从严要求、从高站位、从实贯彻党对人民军队的绝对领导,就是要在文职人员队伍中铸牢忠诚品格、强化军魂意识、厚植家国情怀、扛起为战责任。《条例》明确坚持中国共产党的绝对领导,深入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贯彻军委主席负责制,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并将“忠于中国共产党,忠于社会主义,忠于祖国,忠于人民”的政治品德放在了履行义务的首位,确保文职人员队伍建设正确政治方向,提高选人用人质量,着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文职人员队伍。
突出战斗力标准,聚焦服务备战打仗。能打仗、打胜仗是人才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人才供给能力和水平对备战打仗至关重要。现代战斗力生成模式和发展趋势为文职人员走上军民通用、非直接参与作战,且专业性、保障性、稳定性较强的岗位提出了强劲需求。这次修订《条例》,立足文职人员职能任务,明确文职人员支撑服务备战打仗职责,为充分发挥文职人员优势、更好地支撑保障“一网四链”的作战体系拓宽了制度空间;同时,突出军事职业特征特点,强调文职人员必备的军政素质,为鲜明立起姓军为战导向、切实提高满足备战打仗需求,明确了能力标准。推动文职人员对战斗力的贡献,由编配规模逐步扩大、使用范围不断拓展、素质结构持续优化,向岗位战位的衔接转换、尚战务战的厚积薄发、屦及剑及的迅速果敢进行深度转化。
注重体系设计,提升法规制度科学性系统性。持续推进军事人力资源政策制度体系优化,需要不断加强政策制度配套建设。这次深化文职人员制度改革,不仅与国家和军队相关领域改革协调同步,而且自身也构成一个系统配套的制度体系。在国家和军队改革大局中统筹谋划文职人员制度,注重与军队人员岗位编制调整优化协同联动,全过程、全方位规范人事管理和待遇保障制度,一体推进《条例》修订和配套政策研究拟制,形成“1+8”的制度合力,一揽子解决制约文职人员队伍建设的突出矛盾问题,充分发挥制度改革的总体效能,推动文职人员队伍建设步入规范化轨道,促使工作环节进一步融为有机整体。
坚持待遇从优,增加文职人员队伍吸引力。强化为人才服务的理念,需要在科学评价、正向激励、扶持保障等方面综合施策,既靠理想事业吸引人才,也靠待遇保障留住人才。这次深化文职人员制度改革,体现以人为本的价值导向,用制度保证文职人员享有与其身份属性、职业特点、职责使命和所作贡献相称的地位和权益,有温度、有力度、有厚度。横向上,适应人力资源市场竞争环境,构建形成相对于地方同类同等岗位具有一定比较优势的工资薪酬、福利待遇、人才激励政策制度,能够有效吸引优秀人才投身文职人员队伍,调动广大文职人员的主动性、积极性和事业心;纵向上,给予关键岗位、高层次人才、特殊专业人才一定倾斜,将实绩贡献差异反映到待遇保障中,激励文职人员长期稳定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
规范管理制度,促进文职人员队伍正规化建设。加强军队人才工作,需要把握军事人才成长规律,把握各类人才发展特点要求,创新管理理念和方式方法,加强专业化、精细化、科学化管理。这次深化文职人员制度改革,借鉴公务员和军官管理制度,建立管理类文职人员岗位职务层级与文员等级并行制度,提高职级晋升天花板,并将职务层级与文员等级、技术职务与技术等级共同作为确定待遇的依据,使文职人员岗位管理与国家和军队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发展相向而行。同时,区分与军队正规化建设关联事项和与文职人员社会身份、个人权益关联事项,实现严管与厚爱、约束与激励的有机统一。新的文职人员制度在与军队正规化建设接轨中,对标军人尺度标准,强化集体意识、培塑血性胆气,并与文职人员身份特点挂钩,保障个人权益、尊重个性发展。
三
新修订的《条例》及相关配套政策的出台,标志着文职人员队伍建设站上了新起点。贯彻落实新的文职人员制度,必须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着眼于人、着力于人,最大限度地释放政策制度改革红利。
着力抓好政策学习宣传教育。营造学习贯彻《条例》及相关配套政策的浓厚氛围,加强对文职人员是军队人员重要组成部分的认同,在政治上同样信任、工作上同样使用、培养上同样重视、生活上同样关心。同时,加大政策学习宣传力度,讲好政策的利好、制度的优势,激发文职人员干事创业的内在动力,教育广大文职人员绝对忠诚可靠,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事业,积极投身强军兴军伟大实践。
着力抓好政策落地具体实践。新修订的《条例》及相关配套政策的出台,为文职人员队伍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保障,接下来应组织对各级人力资源部门进行专题培训,精准理解立法意图、精确把握制度规定,将新政策施行贯穿文职人员全过程管理,切实将新政策赋予的效能、带来的利好惠及广大文职人员。此外,加大政策施行过程中的监督检查,收集梳理新政策贯彻执行中的矛盾问题,及时研提对策建议,保证《条例》及相关配套政策平稳落实落地。
着力抓好后续政策研究拟制。新修订的《条例》及相关配套政策的出台不是深化文职人员制度改革的终点,文职人员待遇保障政策以及贯彻落实《条例》有关问题的措施办法会陆续出台,在已经构建起来的文职人员制度基础上充实完善。各单位应结合本单位实际,在《条例》及相关配套政策的框架范围内,对军委政策制度规定进行细化,制订符合本单位特点的文职人员管理措施办法,打通政策制度落实的“最后一公里”。
着力抓好军地协作工作机制。这次深化文职人员制度改革,一个创新举措就是建立军地联合工作机制,协调解决文职人员管理工作中遇到的社会保险、教育培训、住房保障等方面的现实困难。军地有关部门应当加深联系、促进沟通,及时互通有关情况,下大力解决影响文职人员利益的矛盾困难,有效推动各项人事制度和待遇保障政策贯彻落实,持续固化深化文职人员制度改革成果,为推动新时代文职人员队伍建设提供有力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