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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在掌上阅 亮剑弹指间

构建新时代中国特色军队文职人员制度体系

——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及相关配套政策


■本报评论员

日前,国务院、中央军委颁布新修订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中央军委以及军地有关部门同步印发8项相关配套政策。这是推进军事政策制度改革的重要成果,标志着我军深化文职人员制度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对于提升文职人员管理专业化、精细化、科学化水平,更好发挥人才对强军事业的引领和支撑作用,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深化文职人员制度改革,是党中央、中央军委和习主席统筹把握“两个大局”、为确保人民军队有效履行新时代使命任务,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部署。文职人员作为军事人力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从事管理、专业技术和专业技能工作,根据需要担负作战支援保障任务和非战争军事行动等应急应战职责,在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军事斗争准备中发挥着重要支撑和保障作用。颁布实施新修订的《条例》及相关配套政策,是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军战略的实际举措,有利于推动军队文职人员能力素质、结构布局、开发管理全面转型升级,加快培养造就德才兼备的高素质、专业化文职人员队伍,进一步精干作战力量、建强支撑力量、优化保障力量、提升整体力量,为强军兴军提供有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法宜其时则治,事适其务故有功。”随着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和人才强军战略的深入实施,我国干部人事、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不断深化,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加快推进,新的军官制度和士兵制度落地运行,亟需对文职人员制度作出跟进调整和体系优化。颁布实施新修订的《条例》及相关配套政策,全面落实中央军委政策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按照“军队主管主建、军地融合衔接,身份定位准确、职责任务清晰,管理开放灵活、待遇适度从优”的思路,既“操其要于上”加强顶层设计,又“分其详于下”把握实践落点,从“进、训、考、升、调、出”全过程规范人事管理和待遇保障制度,统筹推进识才、聚才、育才、用才等各方面改革创新。立足文职人员是非服兵役军队人员的身份属性,明确管理类文职人员和专业技术类文职人员是党的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采取公开招考、直接引进、从退役军人中专项招录等方式拓展延揽人才渠道,构建人才交流机制,建立领导岗位职务层级与文员等级并行制度,完善培训考核任用制度,实行领导干部任期制,健全退休管理制度,建立军地联合工作机制,新的文职人员制度系统性、整体性、耦合性进一步提升,更加体系完备、更加契合军队建设发展客观需要。

颁布实施新修订的《条例》及相关配套政策,坚持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政策相衔接,充分体现“优才优待、优绩优奖”激励导向,对文职人员工资薪酬、福利待遇、激励政策等作出调整优化,对政治待遇、工作待遇、抚恤待遇、落户随迁等作出规范明确,对军队直接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特殊专业人才的对象范围、标准条件、办理时机、程序步骤等作出具体规定,进一步拓宽引才渠道、纳入中央和地方引才政策、增强制度吸引力,形成具有军事职业比较优势的人才制度体系,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更高层次延揽集聚优秀人才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

学习贯彻新修订的《条例》及相关配套政策,事关国防和军队建设长远发展,关系广大文职人员切身利益。各级要认真学习领会党中央、中央军委和习主席的决策部署,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统筹谋划、周密组织实施,推动新的文职人员制度平稳有序运行、高效精准落实。要加强学习教育,广泛开展宣传阐释、政策解读和宣讲辅导,着重讲清实施新制度的重大意义和深远影响,切实凝聚起支持改革、拥护改革、投身改革的热情动力;要搞好业务培训,结合实际抓好分层分级集训轮训,着力培养一批掌握政策、熟悉业务的明白人,带动促进新制度尽快落地见效;要强化军地协作,建立军地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协调解决跨军地文职人员管理工作遇到的矛盾问题,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形成军地合力贯彻落实新制度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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