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八一评论 PDF版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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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在掌上阅 亮剑弹指间

立下“军令状”就要对好账


■李超峰 黄征

某部在年终总结时,采取回头看的形式,对所属各单位年初立下的“军令状”进行一一审视,肯定成绩、总结不足,该表扬的表扬,该问责的问责。这种对账“军令状”的做法,见人见事,立威立信,赢得官兵点赞。

军队是最讲责任的地方。很多部队为了强化工作落实,实行严格的责任制。到了年初,很多单位都会向上级立下“军令状”,明确工作落实的责任主体、时间节点、质量标准等。这些“军令状”包括军事训练、安全工作、廉洁自律等方面。“军令状”既是承诺,也是要求;既是责任,也是任务。立下了“军令状”,就要严格履行,确保如期完成。如果对立下的“军令状”不重视,履行不到位,也是一种失职渎职。

“军令状”不是儿戏,一旦立下就要不折不扣落实好。实际工作中,个别单位对“军令状”的督导不够,导致立下的“军令状”成了一种形式。有的为了显示某项工作的重要性,层层签下“军令状”,至于工作落实效果,却鲜有过问;还有的对各种“军令状”不加盘点,不加评析,导致年年签、年年一个样。如此一来,看似立了“军令状”,实际不能落地落实,让这项工作失去了意义。

让“军令状”落地见效,不仅“签订方”要一抓到底,“督导方”也要紧抓不放。对各级党组织来说,对年初立下的“军令状”,年底就要仔细对好账。对那些完成好的单位及时给予表扬、总结成绩,以推动明年工作更上一层楼;对那些完成不好的单位不仅要追责,还要深刻汲取教训,做好补短板、强弱项的工作,真正把问题解决在“枪响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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