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之后,我们提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国家的‘江河战略’就确立起来了。”2021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召开深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指出。
善治国者,必先治水。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战略高度,提出“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确立国家“江河战略”,擘画国家水网建设等,我国大江大河治理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
党政主要领导上岗,江河湖泊大变样
“长江禁渔是件大事,关系30多万渔民的生计,代价不小,但比起全流域的生态保护还是值得的。长江水生生物多样性不能在我们这一代手里搞没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长江禁渔也不是把渔民甩上岸就不管了,要把相关工作做细做实,多开发就业渠道和公益性岗位,让渔民们稳得住、能致富。
滚滚大江、滔滔长河,祖国的大江大河,习近平总书记一直牵挂于心。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先后6次主持召开座谈会研究部署长江经济带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在总书记主持下,全流域省区市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聚集一堂,万里江河一条心,千帆协进谋保护,史无前例。
从2017年以后,他们还有了一个共同身份:省级河湖长。
“每条河流要有‘河长’了”,习近平主席在2017年新年贺词中说。
河湖长制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一项重大改革举措和重大制度创新。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强化河湖长制,加强大江大河和重要湖泊湿地生态保护治理,实施好长江十年禁渔。
目前全国31个省份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省级河湖长。省市县乡四级设立河湖长30多万名,村级河湖长90多万名。每一条河流、每一个湖泊都有责任人管护。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从生态系统整体性和流域系统性出发,追根溯源、系统治疗”“上下游、干支流、左右岸统筹谋划,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
流域性是江河湖泊最根本、最鲜明的特性,决定了治水管水必须坚持流域系统观念,遵循自然规律。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尊重江河湖泊自然属性,有利于贯彻全局“一盘棋”思想,流域统筹、区域协同、部门联动,以先进制度汇聚各方力量。
党政主要领导上岗,江河湖泊大变样。
5年多来的实践证明,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符合国情水情,是江河保护治理领域根本性、开创性的重大政策举措,具有强大制度生命力。
全国一盘棋,绘就水网建设“世纪画卷”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统筹推进水灾害防治、水资源节约、水生态保护修复、水环境治理,建成了一批跨流域跨区域重大引调水工程。
作为继三峡工程、南水北调之后又一标志性重大工程,引江济淮工程年底前试通水试通航后,将惠及皖北豫东5000多万人口并形成平行于京杭大运河的中国第二条南北水运大通道。
党的十八大以来,南水北调东、中线一期工程建成通水,开工建设南水北调中线后续工程引江补汉工程和滇中引水、引江济淮、珠三角水资源配置等重大引调水工程,全国水利工程供水能力从2012年的7000亿立方米提高到2021年的8900亿立方米。
“水网建设起来,会是中华民族在治水历程中又一个世纪画卷,会载入千秋史册。”2021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推进南水北调后续工程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强调。
2022年4月26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强调加快构建国家水网主骨架和大动脉。
立足流域整体和水资源空间均衡配置,建设跨流域、跨区域水资源优化配置体系——建设国家水网,是解决我国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问题的根本举措,是全国一盘棋制度优势的生动写照。
今年以来,重大水利工程建设不断刷新“进度条”,国家水网加快构建。截至7月底,新开工重大水利工程25项,在建水利项目达到3.18万个,投资规模达1.7万亿元;完成水利建设投资5675亿元,较去年同期增加71.4%。
对于跨流域调水,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重视节水治污,坚持先节水后调水、先治污后通水、先环保后用水。精确精准调水,细化制定水量分配方案,加强从水源到用户的精准调度。这些经验,要在后续工程规划建设过程中运用好。
依法治水,为中华民族永续发展打造法治保障
“让我们共同关注这个审议的结果!”9月28日生态环境部例行新闻发布会透露,10月下旬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望对黄河保护法进行三审。这是继长江保护法之后,又一部流域法律。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进一步推进党的领导入法入规,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转化为法律法规,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规范化。”
长江保护法立法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部署和推动的重大立法任务。
2016年,中央印发《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制定长江保护法。
2021年3月1日,我国第一部流域的专门法律长江保护法正式实施。
这部法律,全国人大常委会用一年时间完成起草,又用一年时间进行3次审议,2次向社会公布草案全文征求意见建议,于2020年12月表决通过。
长江保护法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保护的重要指示要求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转化为国家意志和全社会的行为准则,为母亲河永葆生机活力、中华民族永续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体现了我国政治制度和法治体系的显著优越性。
法治兴则民族兴,法治强则国家强。中华民族母亲河保护立法,为其他流域依法治理开创了新模式,闪耀着全民共建共治共享理念,深刻彰显社会主义国家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
长江保护法施行一年来,江苏省法院共审结涉长江流域环境资源类案件1804件。其中审结涉长江流域环境资源刑事案件1109件,判处罚金2258万元,对1767人判处实刑。
长江保护法提出构建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有效协调地方与地方、上中下游之间及其内部的利益,这是先富起来的中下游地区对上游后富地区的生态回馈帮扶,展现共同富裕的价值理念,体现社会主义制度无可比拟的优越性。
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新时代大江大河治理革故鼎新、攻坚克难,将为人民群众建设幸福河湖,为民族永续发展打造坚实基础。
(据新华社北京10月10日电 记者王立彬、陈尚营、潘晔、田晨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