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召开的国际原子能机构理事会会议,第四次以协商一致方式决定设置单独正式议题,专门讨论“美英澳核潜艇合作所涉核材料转让及其保障监督等影响《不扩散核武器条约》(NPT)各方面的问题”。广大成员国在会上对三国核潜艇合作的相关问题表达了严重关切。
美英澳核潜艇合作开启了核武器国家向无核武器国家非法转让大量武器级核材料的危险先例,严重违背NPT目的和宗旨,直接构成核扩散行为,这是三国核潜艇合作的“原罪”。无论三国对此冠以何种名义,承诺采用何种方式处理这些武器级核材料,都无法掩盖武器级核材料将从核武器国家转移到无核武器国家这一基本事实。然而,美英澳三国不仅抛出“核材料封存在反应堆中,无法直接用于核武器”等辩词强词夺理,还始终以“未确定合作方案”为由,拒不向国际原子能机构报告核潜艇合作实质进展。
不仅如此,美英澳三国还企图搞政治操弄,胁迫国际原子能机构秘书处提出“洗白”甚至豁免三国核潜艇合作的保障监督方案,然后凭借自己在理事会的票数优势,强行推动理事会通过,从而使其非法扩散行径“合法化”。国际原子能机构总干事日前首次就美英澳核潜艇合作问题向理事会提交的书面报告,就无视国际社会对三国核潜艇合作存在核扩散风险的重大关切,片面引述美英澳为自身行为辩解的言论,甚至越权就本该由国际原子能机构成员国讨论决定的事项得出了误导性的结论,严重损害了国际原子能机构的防扩散职能与国际权威。
国际原子能机构是政府间国际组织,其《规约》明确规定了机构目标,即“确保在其监管下提供的援助不致用于推进任何军事目的”,同时明确任何涉及保障监督的实质性问题须由机构成员国按程序协商研究做出决定,总干事也须“接受理事会领导,受理事会管辖”。总干事在缺乏正当法律依据和成员国授权的情况下,擅自处理美英澳三国核潜艇合作这一核扩散行径,甚至在这三国迄今未申报有关核材料和核活动的情况下,就在其报告中作出其核潜艇合作适用国际原子能机构全面保障监督协定“例外条款”等一系列结论,这既不合规,也不合法。毕竟,国际原子能机构全面保障监督协定只是NPT的子法,其中条款当然不能凌驾和抵触作为习惯性国际法的NPT,更不能挑战NPT的母法地位。
经过四次理事会会议讨论,国际原子能机构成员国更为深刻地认识到三国核潜艇合作的严重负面影响、特别是其防扩散风险和隐患,印尼、巴西等国家还在NPT第十次审议大会上散发工作文件表达各自关切。肩负着防止核材料被转用与核武器扩散重要使命的国际原子能机构,根本没有理由为三国核扩散的“合法性”背书,否则只会严重削弱自身的防扩散职能和国际权威。
倒行逆施行不通,政治操弄要不得。美英澳核潜艇合作事关NPT的完整性、有效性和权威性,相关保障监督问题涉及国际原子能机构所有成员国的利益,必须由成员国通过政府间进程探讨并寻求解决方案。因此,包括国际原子能机构在内的国际社会应继续敦促美英澳三国立即停止因其核潜艇合作导致的相关核扩散行径,该机构全体成员国也应继续在机构理事会和大会推进已四次协商一致达成的政府间讨论进程,聚焦三国核潜艇合作的本质和真相,以实际行动维护国际核不扩散体系,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
(作者单位:中核战略规划研究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