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和领导制度,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重要标志。民主和集中是民主集中制的两个方面,两者互为条件、相辅相成、缺一不可。正如习主席所强调,我们要把民主和集中有机统一起来,真正把民主集中制的优势变成我们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制度优势、工作优势。
我军实行党委(支部)统一的集体领导下的首长分工负责制,这是民主集中制在军队领导制度上的具体运用,是最具有我军特色的科学领导制度。坚持党对军队绝对领导是有一整套制度作保证的,起定海神针作用的是党委(支部)统一的集体领导下的首长分工负责制。习主席在中央军委党的建设会议上强调,要落实党委统一的集体领导下的首长分工负责制,做到一切工作都置于党委统一领导之下,一切重要问题都由党委研究决定。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是领导班子团结协调的根本保证,是实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必然要求,是增强领导班子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的基本途径。
没有民主办不好事,没有集中办不成事。民主集中制能最大限度调动各级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集中智慧破解发展难题。贯彻民主集中制的过程,本身就是一个集中大家智慧、集体研究攻关的过程。毛泽东曾经这样指出:“集体领导和个人负责这样两个方面,不是互相对立的,而是互相结合的。”实践证明,党委统一的集体领导下的首长分工负责制,既能充分调动集体的智慧,最大限度地保证党委决策的正确性,又能保证首长带领部队快速、高效地完成作战等各项任务。
人不以规矩则废,党不以规矩则乱。正确处理民主和集中的关系,关键要严格落实党委(支部)统一的集体领导下的首长分工负责制,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集体讨论、按少数服从多数作出决定。强调集体领导,决不意味着减轻和代替部队军政首长个人的作用和应负的责任。党委作出决定后,由军政首长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贯彻执行,确保一个声音对外说话、一种意见往下贯彻、一致行动抓好落实。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还要求各级党组织严格按照党建法规要求,贯通高质量“议”、高效率“决”、高标准“抓”的闭合回路,从提高议事质量、履行职责、决策执行、落实制度等抓起严起,推动形成有利于加强中心任务落实的工作导向、用人导向、政策导向和舆论导向。
领导干部特别是军政首长,应摆正自己在领导班子中的位置,模范遵守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制度规定,认真倾听各方面意见,善于在民主的基础上实现正确的集中,依靠领导班子的整体合力开展工作。坚决不搞“家长制”“一言堂”,不在开会前“个人定调”,不在讨论中“个人定音”,不在形成决议时“个人定局”。班子成员要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善于行使民主权利,敢于讲真话道实情、发表不同意见,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分工不争权,又要紧密配合,做到分工不分家。
(作者单位:国防大学研究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