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版:法治军营 PDF版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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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在掌上阅 亮剑弹指间

自觉做依法治军带头人


■马玉平

在今年全国两会上,习主席将“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作为贯彻依法治军战略“八个坚持”之一加以阐述。依法治军是我们党建军治军的基本方式,领导干部要从强军事业全局出发,坚持用习近平强军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充分认清贯彻依法治军战略的重大意义、深远影响和实践要求,在实现治军方式“三个根本性转变”上主动作为、走在前列,坚决纠治重人治、轻法治的问题。

“上有所率,下有所进;上有所行,下有所仿。”勇于担当是责任,依法履职是前提。身为领导干部,应当敢抓敢管、有所作为,该决策的果断决策,该落实的坚决落实。在此过程中,不能以工作需要为由,无视法规制度甚至违反政策规定,随心所欲拍板定事。要把法规制度当作行为准则,不管抓工作、提建议、作决策,都不能借口情况特殊搞变通、打擦边球,而是时时处处与法规制度严格对标对表。

干部走上领导岗位,都有过硬丰富的经验积累和素质优长,在工作中合理充分运用,可以发挥积极作用。领导干部在履职尽责同时,必须时刻保持清醒认识,牢记法规制度是开展工作的基本遵循和底线。要正确看待自己的工作能力和经验,经验做法都难免有局限性,不能以经验做法作为开展工作的全部依据,更不能与现行法规制度相冲突,否则容易出现依靠土政策土规定办事决策的问题,从而影响部队正规的战备、训练、工作和生活秩序,导致基层忙乱、乱忙。领导干部要适应依法治军要求,不断研究新情况、积累新经验,深入学习研究各项法规制度,提升依法领导的能力和水平。

干工作,必须理清抓经常性基础工作与抓阶段性重点工作的关系。每个阶段,各部队都有涉及战备训练、教育管理、建设保障等方面的基础性经常性工作,这些在条令条例中有明确的规范,必须按节点、按标准落实到位。同时,部队工作具有阶段性特点,不同阶段有不同的工作重点。领导干部要时刻警醒自己,抓重点不是一阵风、搞突击,不能排斥基础性工作。如果因为抓重点忽视了抓基础,势必扰乱基层秩序、增添基层负担,这就不符合依法治军要求,也不是法治思维题中应有之义。

领导干部在全面贯彻依法治军战略中肩负着重要责任,必须着力提高运用法规制度开展工作的能力水平,为加快治军方式根本性转变发挥引领和示范作用。监督是对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的一种保护,不受监督的权力很容易越界、容易栽跟头。领导干部履职用权时,要自觉接受组织和官兵的监督,利用审计、考核、检查、意见反馈等渠道,不断规范自身言行、改进工作方式,始终做到不违规、不逾矩,以实际行动强化法治信仰和法治思维,自觉做依法治军的带头人。

(作者单位:95429部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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