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线带兵人都知道规定的重要性,正是方方面面的规定确保部队各项工作有序运行。规定有多重要,出台规定就应该有多慎重。如何出台一个切合实际、方便管用、官兵认可的好规定,考验着一线带兵人的智慧。今天,我们邀请东部战区空军某部政委李高迅做客《基层有约》,就基层单位如何在政策制度框架内出台好规定和大家作个交流。
——主持人 张 良
主持人:听说您任政委不到一年的时间里,你们部队党委否决了多个准备出台的新规定,并取消或者修改完善了一些老规定?
李高迅:是的。贯彻依法治军战略,落实到基层部队,很重要的方面就是依规办事。所以,无论出台规定、还是细化规定,都应该体现出科学性和合理性。工作几十年,单位换了六七个,我每到一个新单位,首先要看且花工夫看的,就是这个单位的各种规定。其实,一个单位的建设水平怎么样,一线带兵人的能力素质如何,机关对待基层是什么态度等等,都能从规定里反映出来。
主持人:除“出门看队列、进门看内务”之外,您又增加了一个观察基层的新视角。能透露一下你们部队党委否决那几个规定的原因吗?
李高迅:制订这几个规定的出发点是好的,但这几个规定都有不完善、不成熟、不合适之处,需要进一步修改完善。它们都有一个共性的问题,就是可行性比较差。
主持人:就是说党委一班人格外看重规定的可行性?
李高迅:对。出台规定就是为了执行,如果可行性差还强行出台,那不成了为出台规定而出台规定?其结果必然导致这个规定流于一纸空文。所以,我一直有个观点,如果一个规定的可行性差,光凭这一条就可以对这个规定实行“一票否决”。
主持人:按我的理解,您说的“可行性差”应该是指这个规定本身违反常理,难以逻辑自洽?
李高迅:没错。举个例子吧。我曾经听说过这样一件事:汽车连一名驾驶员在驻地出车执行任务,由于油表出现故障,使驾驶员对油箱剩余油量产生误判,没有及时加油,最终导致车辆在半路抛锚。按常理,此时在地方加油站加油肯定更为便捷,但部队有自己的加油站,此前出台了一条规定,明确军车在驻地市区范围内不能去地方加油站加油。无奈之下,驾驶员只好打车回单位,再开另外一辆车把油运过去,费时费力又费钱。不可否认,出台这样的规定有一定道理,但它没有把一些特殊情况考虑进去,结果就发生了这样的滑稽事。坦白地说,在过去的任职经历中,类似的滑稽事、不合理规定,我碰到过不少。
主持人:您觉得这种规定是怎么出台的?
李高迅:必须看到,现在全军性的政策制度规定已经出台了非常多,基本涵盖了部队建设的方方面面。某一个基层单位如果再制订出台新的规定,肯定是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的细化和补充,这也最能检验一级组织和一线带兵人的智慧。如果缺乏系统思维、全局思维、辩证思维,只在一条线上想问题,或者只想到了这一面,没想到那一面,就难免挂一漏万。实话说,要是这个问题还好办,因为能力素质会逐步提升,出现问题可以及时修正。怕就怕在制订出台规定过程中“夹带私货”、暗存私心。
主持人:这话怎么讲?
李高迅:这当然是极少数情况。规定“可行性差”,主要表现形式是某一个规定或规定的某一条脱离实际、过于严苛,以致基层官兵根本无法百分百落实,或者一旦落实了就无法有效开展正常工作。细究背后的原因,就是有些部队领导想方设法把自己“摘”出去。这样的话,如果出现问题,就可以把规定搬出来当挡箭牌,说我们制订出台了这么严的规定,是基层官兵违反了、没有落实好,不是我们没想到、没要求到。如果反过来,问题出在规定本身不够严格上,那板子肯定要打在出台规定的人身上。
主持人:规定得更严一些,总能有效防范问题的发生吧。
李高迅:是的,但不能严而无度、严而失据。前两天,我找一位干部聊天,他分享了一件自己亲历的事。有一天,安装在高处的某个监控摄像头出现故障需要维修,但现有的梯子达不到高度要求,他们便申请使用高空作业车,但领导按照当时的规定,以影响人身安全为由拒绝签字。无奈之下,他们只能去找木料,自己动手给梯子加高。而实际上,这远没有使用高空作业车安全。
主持人:这就是典型的过犹不及了。但同时要认识到,评价一个规定是否过于严格,也不能单纯依据官兵的直观感受。
李高迅:没错。任何一个新出台的规定,必然带有新的约束性。如果官兵没有从原来的“舒适区”走出来,就可能对新的规定产生不适应,进而归咎于规定本身。这就是说,考虑规定的合理性可行性,并不意味着一定降低从严的标准要求。恰恰相反,有时适度“升格”一些标准要求,有助于更好地规范行为、推动工作、改进作风。因此,在制订出台规定时,一定要把握好这个辩证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