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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在掌上阅 亮剑弹指间

重庆立法建立红色资源保护责任人制度


据新华社重庆6月12日电  (记者周闻韬)重庆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日前审议通过《重庆市红色资源保护传承规定》,建立红色资源保护责任人制度,规范相关保护措施,进一步加强红色资源保护工作。该规定将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

重庆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黎藜介绍,通过立法完善相关制度,有助于推动红色资源保护利用在法治轨道上有序进行。

规定明确了红色资源保护责任人的认定、责任与权利。红色资源的所有人或使用人是红色资源保护责任人。针对不可移动红色资源,保护责任人应当制定保护管理规章制度和应急预案,落实保护措施,开展日常巡查、保养维护、监测评估和应急演练,发现重大险情或隐患,立即向管理部门报告并及时采取相应抢救保护措施;针对可移动红色资源,保护责任人应当建立鉴定、编目、档案、保养、修复和复制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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