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久前的访日之行中,美国总统拜登再次强调延伸威慑对于强化美日同盟的重要意义。这与日本近期不断释放与美“核共享”、引进美核武器的信号彼此呼应,将进一步助推日本核武政策成型,需要引起高度警惕。
所谓“核共享”,原指冷战时期美国与北约盟友达成的一项核威慑政策,即在北约部分无核武器国家境内部署美国的非战略核武器,平时由美控制、监管与维护,战时在获得美授权后,由北约国家的核常两用战斗机投入作战使用。在美国展开“大国竞争”、加速推进“印太战略”的背景下,“核共享”机制成为拜登政府平衡欧亚大陆两端“威胁”的重要“利器”。日本追求与美“核共享”,其实是想让自己的核武装诉求与美国的核制衡目的“一拍即合”,但这种做法严重违反《不扩散核武器条约》规定,将加剧核扩散与核冲突风险。
从1955年提出核能“和平利用三原则”,到1960年美日签订“核密约”允许搭载核武器的美军舰机进出日本,再到20世纪70年代提出“无核三原则”和加入《不扩散核武器条约》掩盖下的核技术发展,冷战时期日本核政策的主要意图,是在和平利用核能的背景下,“一直保持制造核武器的经济和技术潜力”。
冷战结束后,随着国际形势剧变和国内政治右倾化,日本核政策逐步由核电政策向核武政策转型。一方面,日本国内右翼势力、民粹主义和保守主义的“拥核”倾向,为核武政策转型铺垫了政治土壤。另一方面,日本也拥有发展核武器的巨大潜力。目前日本提取的钚数量已经非常之高,且拥有武器级铀浓缩能力和核燃料后处理能力,是唯一一个拥有完整核工业链条的非核武器国家。
在此基础上,作为《不扩散核武器条约》无核武器缔约国的日本,不断玩弄文字游戏,蚕食相关政策空间。《不扩散核武器条约》规定,“每个无核武器的缔约国承诺不直接或间接从任何让与国接受核武器或其他核爆炸装置或对这种武器或爆炸装置的控制权的转让”。然而,日本近期却公然讨论修改自身承诺的“无核三原则”,甚至在向《不扩散核武器条约》审议大会提交的最新版国家报告中删除了相关表述。不仅如此,在实践中享受着美国“核保护伞”的日本,还在反对和阻挠美国放弃首先使用核武器政策,并纵容国内讨论违反《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的“核共享”政策。
不难看出,日本鼓噪的“核共享”机制,是对冷战时期美国与北约“核共享”机制的复制和美日“核密约”的延续,是要强化与美国的“核捆绑”,妄图打着“核合作”旗号实现“核武装”与“核扩散”。这一政策转向,既违背了日本“无核三原则”中的“不运进”原则,也违背了《不扩散核武器条约》中有核国家不对无核武器签约国转移核技术或装备的规定,如果成为现实,将对核安全秩序和地区安全稳定造成严重冲击。
当前,美日已经拥有实现“核共享”的技术基础。可挂载B61-12战术核弹头的F-35战机已完成在日本本州岛岩国基地的实战部署,为日本利用美迫切纠集盟友心态实现“现实拥核”提供了可能。
安全不可分割,一国的安全不能建立在他国不安全基础之上,这个道理在任何地方、任何时候都适用。日方应当谨言慎行,切实履行《不扩散核武器条约》无核武器缔约国的国家义务,在维护地区和平与稳定方面采取负责任的态度。美方也应摒弃冷战思维,放弃“核共享”政策,切实承担起核裁军特殊优先责任,为维护全球和地区的战略平衡与稳定作出应有的贡献。
(作者单位:军事科学院战争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