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八一评论 PDF版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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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在掌上阅 亮剑弹指间

把“纸面上的法规”变为“行动中的法规”

——深化基层风气整肃治理系列谈③


■苏新波

“万事皆归于一,百度皆准于法。”厉行法治、严肃军纪,依法带兵、规范用权,是建军治军的永恒铁律,也是建强基层的基本规律。

法纪贯之于基层则基层稳,风气正之于基层则基层兴。无论是革命战争年代,还是和平建设时期,我军正是唱着“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秉持“一靠理想、二靠纪律”,依法治军、依法治权,使广大官兵始终保持令行禁止的作风和一往无前的士气,使基层部队始终保持强大的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从基层建设的实践看,只要各级依法带兵、规范用权,严之得法、严之有据,就能带出响当当、过得硬、能打仗的部队,推动基层建设向更高水平发展。

习主席强调:“要锻造法纪严、风气正的过硬基层,以严明的法治和纪律凝聚铁的意志、锤炼铁的作风、锻造铁的队伍。”这办法那办法,依法带兵就是好办法;这有效那有效,规范用权才是真有效。近年来,从《关于加强军队基层风气建设的意见》,到《关于进一步规范基层工作指导和管理秩序若干规定》,全军深化基层风气整肃治理,一系列法规制度为依法带兵、规范用权提供了基本遵循,一整套有效措施让基层部队治军理念、治军方式发生根本性转变,法治信仰、法治思维日益深入人心,工作循于法、秩序统于法、忙乱止于法的崭新气象初步呈现。

“法无禁止即可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虽然全军基层部队依法带兵和规范用权总体是好的,但也要看到,重人治、轻法治现象依然不同程度存在。有的把法治当成“领导治部属”“上级治下级”“官治兵”的手段,认为“有权不用,过期作废”,违规用权、任性用权、随意用权;有的以言代法、以情枉法、以权压法,出现“黑头不如红头,红头不如白头,白头不如口头”等问题;有的简单粗暴、不讲科学,搞土政策土规定,一人超假取消所在单位全部临时外出名额,训练成绩落后就罚站岗哨,等等。这些都是典型的长官意志、人治思维,必须彻底纠治。

“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首先要让法治精神、法治理念深入人心,使全军官兵信仰法治、坚守法治。”人治思维屡治不绝、根深蒂固,与法治精神相去甚远,与法治军营建设的要求背道而驰,长此以往必将给基层建设和长远发展带来不良影响。法治必须被信仰,否则就形同虚设。涵养依法带兵、规范用权新风,首先要让法治精神、法治理念进脑入心、进言入行、进岗入责,将基层带兵人对法治的信仰内化为文化素养、思维习惯,外化为依法办事、依法履职的工作方式、行为准则。没有这一条,依法带兵、规范用权就是一句空话。

“令在必信,法在必行。”法治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权威性也在于执行。再好的法规制度,若梗阻在落地生根的“最后一公里”,也是毫无意义的一纸空文。“法”是行为准则,“治”是前提保证,“严”是根本要求。我军关于依法带兵、规范用权方面的法规制度体系完善、内容充实、与时俱进,关键是要不折不扣地抓好落实。基层带兵人只有坚持依法从严管理部队,科学运用法治方式调节关系、化解矛盾、破解难题,善于运用法治的“放大镜”和“显微镜”,把不合法、不得法、不依法的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才能真正把“纸面上的法规”变为“行动中的法规”。

邓小平同志曾讲:“不要以为有了权就好办事,有了权就可以为所欲为,那样就非弄坏事情不可。”能否依规依纪依法履职用权,检验政治意识和纪律观念,考验担当精神和抓建能力。针对随意任性施惩、安排战士搞额外服务保障、集资摊派购物等滥用权力行为,基层带兵人要认真对照检视、深入查纠,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严格厘清责任范围、严守职责边界,严禁超越法定权限、逾越纪法底线,做到标准把握上防过度、措施使用上防过满、工作方法上防过头,确保基层建设各项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规范运行。

知责明规,方能致远。当前,我军基层建设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基层官兵的认知水平、思维方式、行为习惯发生显著变化。基层带兵人要把依法带兵、规范用权作为履行使命的职责要求、增强素质的现实需要、解决问题的基本手段,牢固树立“法规制度最权威”“依法办事最科学”“敬畏法度最自由”等观念,培养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习惯,时时处处事事以“法”为先、以“法”为师、以“法”为矩,真正把基层锻造成律令如铁、正气充盈的战斗集体。

(作者单位:71602部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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