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虽然我的父母不在世了,但还有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和兄弟姐妹,他们都是亲人,我也有探亲需求,为啥不给我发放探亲路费?”5月上旬,在第72集团军某旅强军网“心贴心服务平台”上,一营火力连二级上士李红红的一条留言迅速引发官兵热议。
探亲休假发放探亲路费是每名官兵应该享有的福利待遇,为啥李红红没有呢?带着疑问,记者来到该旅一探究竟。
今年3月底,该旅组织发放官兵探亲路费,机关按计划整理完相关数据进行公示。然而,在核对个人信息时,李红红惊讶地发现自己竟然不在名单上。问起缘由,文书告诉他,父母双亡的未婚军士不符合探亲路费发放条件。
“同样是军士,同样是探亲休假,为啥别人都能享受的福利待遇,我却享受不了?”大惑不解的李红红找到人力资源科,向负责官兵福利待遇工作的魏干事询问。得知来意后,魏干事拿出有关通知和规定,向李红红作了解释。
原来,李红红的父母前几年因意外先后离世,而他本人目前尚未结婚。根据有关规定,探亲路费主要为符合探望父母或探望配偶条件的干部、军士发放,所以李红红不在此列。魏干事对李红红的家庭遭遇表示同情,但政策法规是一道“硬杠杠”,且未对这种特殊情况作出明确,因此他也深感无能为力。
听完政策解读后,李红红解开了疑虑,心情反而更加低落了。他告诉记者,自己每年回老家探亲,往返路费需要1000多块,虽然个人的工资收入能够承担得起,但看到其他战友都发放了探亲路费而唯独自己没有,让他感觉像是一名“被组织遗忘的人”。
“向旅党委反映一下,说不定会有解决办法。”在指导员郑建杰的建议下,李红红抱着试一试的态度,在旅强军网“心贴心服务平台”发帖留言,于是便有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一边是政策规定没有提及,一边是战士存在现实需求,这笔探亲路费究竟能不能发?这让该旅机关犯了难。很快,这件事引起了该旅领导的关注,他们在随后组织的调查中发现,涉及类似李红红这种特殊情况的军士军官共有9人。
“官兵利益无小事,作为一级组织理应主动担当负责。”该旅党委一班人认为,执行政策制度既要有硬度,也要有温度,遇到政策规定空白,党委就要想方设法解决,不能坐视不管。随后,该旅结合政策要求,根据实际情况,从党委福利慰问救济费里拿出一部分,为包括李红红在内的9名官兵暂时发放了专项补助。
以非常之举解决问题,并非长久之计。该旅党委随即与上级机关进行了沟通,提出意见建议,努力推动政策法规不断完善、覆盖更广,让父母双亡的单身军士军官探亲路费发放有法可依。不仅如此,他们还结合单位实际,对军人两地分居费、子女保教费等发放情况进行了全面摸底,确保官兵福利待遇应享尽享,不漏一人。
官兵恳谈
第72集团军某旅政治工作部主任 廖华兴:
服务基层、服务官兵是党委机关的本职工作,要把“基层至上、士兵第一”的理念转化为知兵爱兵为兵的具体实际行动。具体到探亲路费发放上,如果细究下去,其实政策规定没有覆盖到的并不只是“父母双亡的未婚军士”这一种情况,还有其他情形,很难一两句话说清楚。解决这些问题,除了进一步完善政策规定外,还应该给基层一定的授权,明确哪些“于法无据”的事情可以由基层党委自行研究解决。在这一点上,新修订的共同条令作了很好的探索。
第72集团军某旅二级上士 李红红:
作为父母均不在世的未婚军士,我本不符合探亲路费发放条件,但旅党委从实际出发,给我发了专项补助,这份组织的关爱让我感受到了家的温暖。现在回想起来,这绝不仅仅是千把块钱的事,更多考验的是党委的担当和领导的尽责。他们原本有充分的理由不这样做,但他们创造性地做了,尤显难能可贵。今后我一定加倍努力、勤学苦练,以更饱满的热情和更出色的成绩回报这份关爱。
第72集团军某旅政治指导员 郑建杰:
为9名父母去世的单身军士军官发放专项补助,以弥补他们不能领取探亲路费的遗憾,在基层反响很大,大家都为旅党委实事求是、担当作为的做法点赞。办事当然要讲依据,但再详尽的政策规定也难以涵盖所有人所有事。如果一件事没有政策规定,或者政策规定语焉不详,就需要组织站出来,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去加以推动解决,而不是畏手畏脚、坐视不管。须知,破旧立新、革故鼎新,本来就是改革的题中应有之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