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思想战线 PDF版下载

解放军报客户端

兵在掌上阅 亮剑弹指间

坚持战斗力标准

——贯彻依法治军战略系列谈④


■习近平强军思想研究中心

军队是要准备打仗的,一切工作都必须坚持战斗力标准。习主席在出席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解放军和武警部队代表团全体会议时的重要讲话中,把“坚持战斗力标准”作为贯彻依法治军战略的“八个坚持”之一,为全军在依法治军过程牢固确立战斗力这个唯一的根本的标准,确保军事法治建设始终聚焦战斗力、服务战斗力、保障战斗力,指明了努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首次把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纳入依法治国总体布局,强调要健全适应现代军队建设和作战要求的军事法规制度体系。2015年2月,中央军委印发《关于新形势下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决定》,为深入推进依法治军明确了路线图、时间表。此后,从军队党的建设到部队各项改革,从作战训练到作风建设,从军事人力资源到武器装备研发,各重点领域军事法规始终聚焦战斗力标准,为全面提高新时代备战打仗能力提供了精准依据和有力保障。

军队法治传统的赓续传承。在波澜壮阔的革命、建设和改革各个历史时期,我们党始终高度重视运用法治手段规范打仗、保障打赢,制定了一系列旨在提高军队战斗力的重要法规制度。无论是政治工作条例、司令部条例、后勤条例,还是共同条令、军事训练条例、军队装备条例等,都坚持以战斗力为唯一的根本的标准,把提升部队战斗力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极大提高了不同时期我军履行历史使命的能力。建军90多年来,正是因为始终坚持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注重发挥各项法规对战斗力建设的规范和保障作用,才使我军源源不断地生成无坚不摧的战斗力,不断从胜利走向新的胜利。

推进依法治军的根本指向。刑起于兵,师出以律。古今中外的军队,无不把严明法纪作为治军铁律、制胜密钥。《孙子兵法》明确把“法”列为兵者五事之一,强调“善用兵者,修道而保法,故能为胜败之政”。习主席明确指出,牢固树立战斗力这个唯一的根本的标准,按照打仗的要求搞建设、抓准备。推进依法治军,就是要通过制定施行军事法律、法规和规章,包括军事条令、条例和各种纲要,使战斗力标准在部队真正立起来、实起来、硬起来,目的就是要提高我军能打仗、打胜仗能力。依法治军成效如何,最终还是要以是否有利于提高部队战斗力来检验。

军事法治建设的应有之义。军事法治建设涉及军事各领域各方面,都是围绕聚焦战斗力、提升战斗力而展开的。加强完善体制编制立法,在不断优化军队编成结构中聚合战斗力;制定完善与战斗力直接相关的作战条令,在不断提高联合作战能力中催生战斗力;健全军事管理法规,在严明军纪和提高正规化水平中涵养战斗力;建立完善军事教育训练法规体系,在依法按纲施训中生成战斗力。可见,无论是装备技术升级、人的理念素质转型,还是军队组织形态、管理模式重塑,都需要军事法治驱动保障,军事法治本身就是战斗力生成释放的基本要素。

在贯彻依法治军战略中坚持战斗力标准,就是要使军事法治建设精准反映战斗力生成规律,始终聚焦战斗力、服务战斗力、保障战斗力,形成有利于提高战斗力的政策导向、制度体系和监督机制,推动军事法治资源要素全面融入备战打仗各领域各环节。

立法向战。法是治军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现代战场,智能化战争初见端倪,信息主导、体系支撑、联合制胜特征明显,影响战斗力建设的要素更多、更复杂,对军事立法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要求更高。军事立法供给侧要精准对接未来战争需求侧,坚持仗怎么打、法就怎么立,持续提高军事法规“含战量”,切实使依法治军“准星”对准战斗力建设“靶心”。要以是否有利于战斗力生成、提升和高效释放为准绳,对现有军事法规制度进行全面清理,做好立改废释工作。要适应我军使命任务由维护传统安全向维护综合安全转变新态势,紧前细化完善有关领域军事斗争准备的法律法规,服务新域新质战斗力;加紧健全军事领域涉外法律法规,为统筹推进军事行动、展开维权斗争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执法为战。“执法是把纸面上的法律变为现实生活中活的法律的关键环节。”军事执法有其特殊性,必须聚焦战斗力、保障战斗力,以落实规范军队作战行动的法规为中心,优先保障军事斗争准备需求,形成有利于提高战斗力的执法导向。要严格落实联合作战法规制度,保障战时指挥和作战行动,确保战时军令畅通;深化依法治训、按纲施训,充分发挥军事训练监察作用,大力纠治违反军事训练制度规定问题,以法治方式推动部队实战化训练落到实处;围绕战斗力标准严格依法加强部队管理,始终保持部队正规秩序,确保遇有情况能够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必胜;强化法规制度执行监督工作,明晰责任主体和评估标准,健全监督机制,严格责任追究,确保反映战斗力标准的法规制度落地见效。

司法务战。军事司法要进一步适应改革后的体制编制运行方式,聚焦鼓舞军心士气、提升军队战斗力,进一步推动建立军人军属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制度,探索开展相关案件军事行政审判和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有效方式,依法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服务强军胜战,激发官兵全身心练兵备战的蓬勃动力。特别是要加快战时军事刑事诉讼立法,完善战时军事司法管辖制度和战时军事审判制度,为保障战时指挥效率和行动秩序提供强有力的军事司法保障。

用法备战。进入新时代,我国安全的内涵和外延发生深刻变化,我军执行任务种类多、用兵规模大、出动频率高,迫切需要周密做好军事行动的法律服务保障工作。军事行动拓展到哪里,法规制度就覆盖到哪里,法律专业人员就配置到哪里,法律服务保障就跟进到哪里,确保师出有名、行动有据、处置有方。特别是现代战争战场高度透明、信息传播实时迅速,混合战特征日趋明显,在军事斗争的各阶段都要坚持法律先行,善于开展法理斗争,将条令条例和法规制度落实到部队执行任务全过程,切实占领法理和道义制高点,积极营造于我有利的舆论环境,更好用法治维护国家利益、打好军事政治仗和政治军事仗。

一个现代化国家必然是法治国家,一支现代化军队必然是法治军队。在贯彻依法治军战略中坚持战斗力标准,是习主席把握新时代建军治军特点规律、从强军事业全局出发对我军提出的重要原则。全军官兵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这一精神上来,充分发挥法治的引导、规范、强制和保障作用,使战斗力标准落在实处。

强化法治信仰使战斗力标准深入人心。备战打仗始终是我军的主责主业,一切工作都要以服务备战打仗为中心。通过深入开展法治教育,引导广大官兵进一步树立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理念,不断强化法治信仰,牢固“战士就是战士,战斗队就是战斗队,战斗力就是战斗力”思想,让战斗力标准深扎官兵心田、融入灵魂血脉、植根军队肌体。军队各级领导干部要发挥好“领头雁”作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战领训、为战抓训,落实依法治训、从严治训要求,依照各项法规制度抓训练,精准对标新大纲细化标准、定实措施,把对法治的信仰转化为提升部队战斗力的实际行动,带领广大官兵在从严从难的实战化训练中锤炼过硬战斗本领。

运用法治方式为战斗力建设松绑减负。近年来,随着反“四风”的深入推进,军队“五多”问题有所遏制,但有些问题还未得到根本解决,存在花样翻新、隐形变异现象,分散官兵练兵备战精力,冲击主责主业,制约部队战斗力提升。各级在贯彻依法治军战略的实践中,必须进一步固牢战斗力标准,严格落实《关于解决“五多”问题为基层减负的若干规定》等法规制度,切实以解决“五多”问题为突破口,树起依法治军的“立信之木”。要着力运用法治方式纠治与战斗力建设无关的繁文缛节,发挥好法规制度的规范、引导、保障作用,真正以法的刚性约束、硬性标准,推动官兵把主要心思和精力聚焦到练兵备战、矢志打赢上。

健全法治环境让战斗力要素活力迸发。战斗力是由人、武器装备和人与武器装备的结合等基本要素构成,对于其中任何一个要素的激活都会使战斗力产生乘数效应。要抓住制约战斗力建设的重点难点问题,突出改革急需、备战急用、官兵急盼,持续出台让官兵有更多获得感的法规制度,确保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持续激发官兵练兵备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要健全有利于释放创新潜力、激发创新活力的法规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军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及其配套政策法规,大幅提高官兵联合素养、科技素养,努力营造人人谋战研战、个个务战备战的法治环境,激活战斗力建设的“一池春水”。

(执笔:董永在、徐国政)

您的IE浏览器版本太低,请升级至IE8及以上版本或安装webkit内核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