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军委印发《军队党的问责工作规定》。贯彻落实这一《规定》,各级党组织务必做到失责必问,问要精准。
有权必有责,失责要问责。问责,是我党我军的纪律要求和制度规定。对犯了错误、违反了纪律的同志,进行及时有效的问责,可以督促各级党员干部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践行忠诚干净担当。倘若失责不问、惩戒不明,必然会让权力失控,滋生出这样那样的问题。
问责见实效,关键在精准。要问出敬畏、问出忠诚、问出担当、问出战斗力,就要做到精确精准、错责相当。如果“一人生病,众人吃药”,或者夸大错误,泛化问责,抑或不讲容错,“重打板子”,不仅有违问责的初衷,也会影响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不利于战斗力建设。现实生活中,凡是问责精准、不偏不倚的,总能让人服气;凡是问责笼统、过于模糊的,总会让人心生怨气。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问责是一把“利剑”,问责之剑不仅在于剑之锋利,更须挥剑精准。各级党组织只有瞄准靶心,直击七寸,精确定位,不搞大水漫灌式问责,既不能让干事创业者“背锅”,也不能以“集体责任”替代“领导责任”,才能让问责更加有的放矢,真正维护问责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切实让党员干部在新时代新征程中轻装上阵、奋勇拼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