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中央军委批准,新制定的《士兵退役工作暂行规定》发布施行。这是适应新的士兵服役制度,保证广大士兵安心服役、依法退役的重要制度创新,对促进士兵队伍结构优化、有序更替和稳定保留骨干人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一支富有战斗力的士兵队伍,不仅要对人才征得来、留得住、用得好,还要实现退得顺。士兵来自人民群众,也将回归人民群众。广大士兵把“我的梦”融入“强国梦、强军梦”,为国防和军队建设事业奉献了青春和汗水。做好士兵退役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政治工作,也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离不开配套完善的政策制度作保障。把退役制度设计好,就是本着对事业负责、对士兵负责的态度,把走的工作做规范、做扎实,让士兵体会到组织的关心关爱,满怀温暖地走、心情舒畅地走、后顾无忧地走,为他们的军旅生涯画上圆满句号。
新的士兵制度施行后,义务兵和初级军士按固定年限服役、中高级军士服役年限延长,职业化特点越来越凸显,退役计划怎么做、退役对象怎么定等一系列工作的机理发生了改变,需要对退役工作作出全面细化规范。建立健全完善的士兵退役制度,与进、训、考、升、调和待遇保障等政策制度相衔接,打通了制度体系的“最后一公里”,构建起了入役、服役、退役完整的政策链路。《规定》着眼有效发挥退役制度支撑服役、稳定队伍、激发活力的重要功能,回答了让谁退、怎么退等现实问题,使部队有遵循、让士兵心中有数。
这次士兵制度改革的一个基本理念是“服役时间越长、服役贡献越大、安置待遇越好”。《规定》围绕贯彻这一理念,明确了士兵退役的类型区分、情形条件、批准权限、组织程序以及离队教育管理等内容,既注重保留人才、稳定队伍,又注重畅通组织渠道、兼顾个人意愿,以更好服务部队战斗力建设。同时,与逐月领取退役金、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等安置方式相衔接,对退役年限条件设置以及退役士兵档案整理、审核移交、返乡报到等事项作了统筹设计,切实维护广大士兵的合法权益。
《规定》是新的士兵制度系列法规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组织实施士兵退役工作的基本依据。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既要指导机关层面先学一步、全面准确理解把握政策,又要注重加强对基层官兵的宣讲辅导,让各级把政策用足用好,最大限度保留骨干人才,让相关部门形成合力、高效有序组织开展工作,让广大士兵踏实服役、平稳退役,切实调动起方方面面的积极因素,为强军兴军事业提供坚强有力的人才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