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某部指导员丁维昌发现,列兵小王精神状态不佳,干什么都心不在焉。经了解,原来一个月前,小王在站哨时因携带器材不全被机关通报,之后相继被连长、排长、班长层层批评教育,又在全连军人大会上作检查,这才导致内心失落消沉。
毋庸置疑,作为犯错当事人应当为其错误负责。但批评的最终目的,不是为了否定一个人,而是希望通过恰如其分的惩戒,进行警醒教育,帮助督促其改正错误。
据笔者了解,在一些基层单位,还有不少像小王这样的情况。有些干部骨干认为,批评就是关心,大批评大进步,小批评小进步。但是,在实际工作中,要让被批评者欣然接受,既需要不回避问题,更需要讲究方式方法。倘若批评过多过泛,则会给受批评的官兵造成思想负担,产生消极作用。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过而能改,善莫大焉。”对于大多数官兵来说,过错不是有意为之,事后大都有悔改之心。如果一批评就“暴风骤雨”,即使在理,也往往会导致被批评者产生抵触情绪,难以取得良好效果。作为基层带兵人,要将批评视为一种教育手段,多一些循循善诱、少一些劈头盖脸,以敏锐的观察力和高明的语言艺术,帮助犯错官兵找到症结、纠正错误。同时,基层单位还应建立健全容错机制,不搞“一棍子打死”,让犯了错误的官兵知耻而后勇,从错误中汲取教训、明确前行的方向、鼓起奋进的动力。
对于青年官兵而言,当下正是成长发展的关键期。基层带兵人更应关注他们的性格特点和内心世界,注重批评的艺术性、避免随意性,在对象、场合、频率上把握好尺度分寸,才能使批评切实起到应有的正向作用。
从这个意义上说,批评能否收获预期效果,考验的不仅是技巧,更是带兵人的情怀和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