勋章,承载着军人的无上荣耀,铭刻着人民军队的闪光足迹。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印发《军队功勋荣誉表彰条例》,对军队功勋荣誉表彰体系进行全面重塑。对此,全社会高度关注,全军官兵备受鼓舞,部队上下争创一流业绩、争当强军先锋、争做英雄模范的氛围更加浓厚。
电影《长津湖》中有一句话令人震撼:“没有冻不死的英雄,没有打不死的英雄,只有军人的荣耀。”自古以来,多少军人“论功还欲请长缨”。在荣誉的背后,是军人对国家利益、民族尊严的担承。很少有其他荣誉,像军人荣誉这样同国家兴衰、民族存亡、人民安危息息相关。用先进思想武装起来的人民军队,历来崇尚荣誉、追慕英雄,为了胜利一无所惜。朱德曾说:“部队中人人精神振奋,你也想立功,我也想立功,这样就会打胜仗。”在人民军队的辉煌历史上,一个个功勋群体和个人,见证了我军一路走来、一路牺牲、一路凯歌的光辉历程。
战功是对军人的最高褒奖,更是凝聚军心、鼓舞士气的有效手段。我们党历来十分重视发挥战功的激励作用。抗美援朝战争期间,志愿军广泛开展群众性立功运动。志愿军空军根据实际情况,提出了战时飞行员立功标准:凡击落敌机一架者为二等功,击落敌机两架者为一等功,击落敌机三架者为特等功等规定。同时明确:我机每击落一架敌机,即在座舱两旁机体上涂上一个实心金边红五星,击伤涂一个空心金边红五星。这些激励措施极大地调动了指战员的战斗热情。
持军之急务,莫大于赏罚。由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发布表彰条例,在我军历史上尚属首次。《条例》在类别项目上设置勋章、荣誉称号、奖励、表彰、纪念章等,在实施情形上区分战时、平时和重大非战争军事行动,标准条件按照不同类型任务、不同状态部队、不同岗位人员分别细化量化。各单位应紧跟任务进程及时动态施奖,优化不同任务的施奖时机方式,实现奖当其时、奖当其人、奖当其绩。
荣誉之光照亮胜战之路,榜样之星指引前行方向。各级党组织应加强对《条例》的学习贯彻,深刻领悟精神内涵,细化明确施奖条件,立起聚焦备战打仗的鲜明导向;广泛开展立功创模活动,培养一批可学可做、可追可及的身边典型,激发广大官兵岗位建功、沙场立功的热情;坚决落实对功勋荣誉表彰获得者的优待政策,大力宣扬其先进事迹和精神,不断提升其获得感、荣誉感,让官兵在榜样的指引下踔厉奋发、笃行不怠,切实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新时代使命任务,用智慧、汗水乃至鲜血和生命创造新的荣誉。
(作者单位:31629部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