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中央军委批准,《关于加强对主要领导和党委班子监督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已印发全军施行。近日,中央军委纪律检查委员会领导就《意见》有关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请介绍一下制发《意见》的背景和重大意义。
答:加强对主要领导和党委班子监督,是新时代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提高党的建设质量,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必然要求。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强调,破解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十九届五中全会要求,加强政治监督,强化对公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明确,制定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2021年3月,党中央印发了《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重要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中央意见要求,中央军委去年底制定出台了《意见》。这是军队首次聚焦对主要领导和党委班子监督制定的专门文件,集中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加强军队党内监督的理论、实践和制度成果,彰显了中央军委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军的坚强决心,对于坚持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破解对主要领导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和表率引领作用,推动实现党在新时代的强军目标具有重大意义。一是锻造坚强有力党组织、确保有效履行军队使命任务的必然要求。突出强化对领导干部的政治监督,有利于督促各级主要领导和党委班子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断增强党组织的领导力组织力执行力和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更好团结带领广大官兵有效履行新时代我军使命任务。二是聚焦管好管严“关键少数”、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的迫切需要。把党章党规有关规定具体化,把实践中的有效做法上升为制度规范,有利于改进对主要领导行使权力的监督,增强班子成员主动监督、相互监督的自觉,织密扎紧制度笼子,不给权力脱轨、越轨留空子。三是完善党内监督体系、构建一体推进“三不”体制机制的重要举措。围绕加强对主要领导和党委班子监督,明确职责任务,健全制度机制,压实监督责任,有利于推动以党内监督为主导,贯通各类监督,形成监督合力,增强监督的政治性、严肃性、协同性、有效性,促进“三不”一体推进取得更多制度性成果和更大治理成效。
问:这次制定《意见》总体上是怎么考虑的?
答:这次制定《意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以加强军队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为出发点,以坚持党对军队绝对领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聚焦备战打仗主责主业为着力点,以完善军队党内监督体系,推动党员领导干部自觉践行忠诚干净担当,坚决听从党中央、中央军委和习主席指挥为落脚点,对主要领导和党委班子监督作出系统规范。一是立起根本遵循。坚决贯彻习主席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重要决策指示,切实转化为理念思路,实化为具体举措,固化为标准规范,全面贯彻体现到《意见》中。二是着力压实责任。强化党委对监督工作的全面领导,把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一贯到底,推动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监督工作格局。三是坚持严在日常。把管理和监督寓于实施领导的全过程,把监督挺在前面,把功夫下在平时,标定高线、划出红线、亮明底线。四是注重集成完善。立足坚持和完善军队有关监督制度规定,提炼和总结有益经验,创新方式方法,使零散规定系统化、原则要求具体化、管用做法制度化。五是便于执行落实。紧密结合军队实际贯彻中央意见要求,不简单照搬照抄,力求提出的监督措施结合融入现行法规一并落实。
问:加强对主要领导和党委班子监督应当把握哪些基本原则?
答:领导干部是建军治军骨干,主要领导是“领头雁”,在军队建设中发挥着关键作用,必须作为监督的重中之重,抓得紧而又紧、管得严而又严。加强对主要领导和党委班子监督应把握4条基本原则:一是坚持以上率下、示范引领。这是管党治党的一条重要经验。各级领导干部首先要强化自我监督、自我约束,立起标杆示范,发挥“头雁效应”。二是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这体现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根本方针。要求强化日常管理监督,把严管与厚爱统一起来,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正,使党员干部不犯或少犯错误。三是坚持认真较真、敢抓敢管。这是增强监督有效性的内在要求。只有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才能让党员干部时刻感受到约束,不敢越雷池一步。四是坚持完善制度、健全机制。这是监督工作的重要保障。目的是推动各级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形成依靠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局面。
问:对主要领导和党委班子应当重点监督哪些内容?如何理解把握?
答:《意见》开宗明义强调对主要领导和党委班子的监督是政治监督,重点是“六个强化”:一是强化对主要领导和党委班子对党忠诚、践行党的宗旨,保持人民军队性质宗旨本色情况的监督;二是强化对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中央军委重大决策部署,全面深入贯彻军委主席负责制情况的监督;三是强化对履行备战打仗职责,开展实战化训练、遂行军事斗争任务、推进规划任务落实等情况的监督;四是强化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的监督;五是强化对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依规依法履职用权、担当作为、廉洁自律等情况的监督;六是强化对纠治“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改造学习、改进学风,解决“五多”问题,深化行业领域整肃治理,改进领导作风、工作作风等情况的监督。这“六个强化”是对政治监督内涵的集中概括,也是开展政治监督的着力重点,目的是督促各级主要领导和党委班子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贯彻军委主席负责制。
问:《意见》围绕加强对主要领导和党委班子监督,提出了哪些措施?
答:《意见》区分3个层面共提出21条监督措施。一是加强对主要领导监督。《意见》从自律和他律结合、权力和责任对等、组织和个人联动等维度,共明确8条措施,规定主要领导要以身作则、自觉接受监督,加强党组织自上而下的监督,上级主要领导加强对下级主要领导的监督,同级主要领导之间加强相互监督,督促扛起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对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的监督检查,巡视巡察工作要紧盯主要领导及时发现问题,严格落实请示报告、述责述廉制度等。二是加强同级党委班子监督。强化党委班子同级监督,关键在党委常委会。围绕发挥同级党委班子近距离常态化监督优势,《意见》共明确7条措施,要求主要领导加强对党委班子其他成员监督,党委班子及时发现和解决自身问题,严格落实党委统一的集体领导下的首长分工负责制,党委班子其他成员切实履行职责范围内管党治党职责,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制度,建立健全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机制,纪委书记如实报告党委班子成员履职尽责和廉洁自律情况等。三是加强对下级党委班子监督。领导职责包含监督职责。《意见》要求上级党委强化管班子、管干部功能,把管理和监督寓于实施领导的全过程,共明确6条措施,强调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加强对下级党委班子民主生活会的指导,强化选人用人的组织把关,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定期分析研判信访举报情况,督导推动问题整改常态化等。这些措施,在贯彻中央意见要求基础上,注重立足军队实际,对现行有关监督制度规定进行细化具体化,构建起对主要领导和党委班子全覆盖的监督体系。
问:《意见》围绕推进监督贯通协调建立了哪些工作机制?
答:党委、纪委和机关部门都负有对主要领导和党委班子监督的责任,需要加强统筹协调、贯通发力。《意见》明确建立完善4项工作机制:一是统筹推进机制。要求党委定期分析形势任务,纪委及时掌握开展监督工作情况,研究解决突出矛盾问题,统筹推进监督工作。二是协作配合机制。要求以党内监督为主导,贯通各类监督,建立健全重大监督事项会商研判、重要工作协调配合、监督信息互通共享等机制,形成对主要领导和党委班子监督合力。三是督导落实机制。要求加强对主要领导和党委班子监督情况的检查督导,及时通报重要情况及典型问题,作为党委常委会、纪委向党委全体会议报告工作重要内容,接受审议审查。四是成果运用机制。要求党委加强分析研究,纪检机关纳入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开展纪律教育、约谈下级纪委书记等,政治工作部门作为军官奖励表彰、考察识别、晋升任用等重要参考。
问:请结合实际谈谈如何学习贯彻好《意见》?
答:学习贯彻《意见》是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和常态基础性工作,推动各项规定要求落地落细落实,要重点把握3个方面:一是强化政治责任。各级党组织要把加强对主要领导和党委班子监督摆在管党治党突出位置,党委负起主体责任,领导好本单位本部门党内监督工作,抓好督促检查;主要领导当好第一责任人,亲抓真抓、亲自推动。纪委充分发挥专责监督作用,强化政治监督,做实日常监督。政治工作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严格执行各项监督制度,做好职责范围内的监督工作。二是常态长效落实。结合党内重大教育、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纪律教育等,持续深化对《意见》的学习理解,增强贯彻落实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对《意见》明确的监督措施,立足本单位本部门实际进行细化,增强针对性操作性。把贯彻《意见》融入部队建设、改革和军事斗争准备各领域全过程,做到监督常在、形成常态、务求长效。三是积极探索创新。紧跟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军形势任务发展,及时总结经验,将行之有效的新鲜做法固化为制度机制。紧密结合实际加强探索实践,注重研究解决在对主要领导和党委班子监督方面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运用新技术、新手段为监督赋能增效,不断提高党内监督整体质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