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当其人、奖当其时、奖当其绩、奖出其效,既是功勋荣誉表彰工作的应有之义,也是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的必然要求。《军队功勋荣誉表彰条例》适应新时代新体制新使命,精准设计类别项目、细化区分施奖情形、科学规范组织实施,探索走开精准精细施奖路子。
赏一励百,贵在精细。我军历来重视精准精细施奖,革命战争年代施奖标准条件量化到俘获一人、缴获一枪、击毁一车,带动形成了人人立功、事事立功的浓厚氛围。随着国防和军队改革向纵深推进,部队组织结构更加完善,专业分工更加细化,人员成分发生深刻变化,对功勋荣誉表彰工作精准化水平提出新的更高要求。
《条例》贯彻精准精细理念,细化施奖情形,战时奖励区分指挥作战、参加战斗、支援保障3种情形实施,平时奖励区分战备训练、教育管理、国防科技、服务保障4种情形实施;明晰标准条件,区分不同类型任务、不同状态部队、不同岗位人员细化量化评价尺度,力求各行业、各领域、各岗位都有明确标准;规范组织实施,战时按照作战指挥关系、平时按照领导管理关系、重大非战争军事行动按照任务指挥关系实施。这一系列组合设计,力求实现职能任务与激励措施、实绩贡献与功奖评定的精准对接,既是对历史经验的传承发扬,也有适应时代发展的创新塑造,丰富完善了功勋荣誉表彰体系,必将有力调动广大官兵建功立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法规精细是基础,落实精准是关键。各级要加强《条例》学习教育,引导官兵掌握标准条件,熟知施奖要求,明确立功创模的努力目标。要紧密结合单位职能任务、人员类别、岗位特点,细化完善施奖条件,及时准确开展功勋荣誉表彰,切实做到当奖则奖、精准施奖。要适应部队备战、改革、建设特点,积极探索实施功勋荣誉表彰的最好时机、最优项目、最佳比例,最大程度激发官兵创先争优的热情干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