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军人修养 PDF版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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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在掌上阅 亮剑弹指间

“不畏人知畏己知”


■张颖科

●“畏人知”是依赖于外界约束的他律,“畏己知”则是一种高度的自律

“月白风清夜半时,扁舟相送故迟迟。感君情重还君赠,不畏人知畏己知。”清朝河南巡抚叶存仁在离任时,僚属为避他人耳目,趁夜色送来临别赠礼,他即赋诗婉拒。此诗读来有味道,作为党员干部,也当有“不畏人知畏己知”的慎独慎微,始终做到一尘不染。

社会学上有个说法,叫“横山法则”,意思是最有效且持续性的约束,并非外在的强制力量,而是内在的自我控制。“畏人知”是依赖于外界约束的他律,“畏己知”则是一种高度的自律。

培塑一名党员干部清正廉洁、一尘不染的品质,离不开组织的教育监管、群众的帮助监督、战友的拉衣扯袖,但这些他律不可能面面俱到、时时随身。落实到具体的考验上,最核心、最关键的还是筑牢自己的“心墙”,始终做到“畏己知”。只有这样,才能时时心里透亮、安心干事,修己以敬、修己安人。相反,如果只靠“畏人知”而不“畏己知”,外部监管稍有放松或一旦远离组织的监管,就有可能逾越法纪的红线、道德的底线。

“不畏人知畏己知”是一种高层次的自律,从内在上看是对权力存有高度戒惧之心、对纪律怀有非常敬畏之心,其外在表现是一心为公、公而无私、行有所止,始终保持依法办事、依法用权的自觉。在一定程度上讲,“不畏人知畏己知”是党员干部政治意识、党性原则的重要表现。新中国成立初期,有人请毛泽东同志推荐柳直荀烈士遗孀李淑一去文史馆当馆员。毛泽东同志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考虑到“文史馆资格颇严”,作出了“未便再荐”的决定,最终以自己的稿费相助;周恩来同志为家人立下“十条家规”,朱德同志告诫子女“接班不接官”……老一辈革命家身上,处处闪耀着严于律己、“不畏人知畏己知”的崇高风范。

“不虑于微,始成大患;不防于小,终亏大德。”一个人能否始终做到“畏己知”,最大的诱惑来自内心,最难战胜的敌人是自己。倘若战胜不了自己,制度设计得再缜密,也会“法令滋彰,盗贼多有”。反观那些落马的官员,不管是巧立名目得到“变相伪装”的利益,还是违规违纪后试图“瞒天过海”,其实都是掩耳盗铃、自欺欺人,其结局必然是聪明反被聪明误,最终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

俗话说,若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党员干部只有时刻保持“不畏人知畏己知”的高度自觉,面对“围猎”不搞“一两次意思意思也无妨”,死守“第一次”关口;面对形形色色的诱惑,坚决摒弃“有权不用,过期作废”思想,坚持“管住自己,天下无敌”,抵制贪欲的“心贼”,坚持“不越雷池半步”。如此才能始终做到“心底无私天地宽”,享受“此心安处是吾乡”的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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