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听到基层官兵反映的一个问题:某单位党委会研究调职晋级事宜,会后将研究结果打印出来张贴在机关楼大厅一处不显眼的公示板上便了事,但由于该单位官兵分散在多个营区,很难及时看到,直到有官兵到机关办事才看到该公示,觉得这种流于形式的公示根本达不到公示的目的。
公示制度,既是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发挥群众监督权的依据,又是为敏感事务“脱敏”、维护官兵知情权的重要保障。如果公示只是走过场,就会严重损害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年终岁尾,评功评奖、调职晋级等需要公开公示的敏感事务较多,对于这种公示流于形式的问题,相关部门应当及时关注并纠治。
当然,在现实中确实存在一个单位多个营区分散驻扎不方便全面公示等因素,但也可以采用网上公示或其他适宜方式进行通报,尤其涉及切身利益的相关事宜,必须通知到人。严格落实公示制度,从官兵最关切的敏感问题入手,尊重每一名官兵的权益,才会汇聚更多团结向上的军心士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