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2月14日电 记者裴贤报道:14日上午,退役军人事务部在京举行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以下简称优待证)申领启动仪式。启动仪式上,退役军人事务部正式发布优待证式样。
优待证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优待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优待证”两种,分别面向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和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等其他优抚对象免费发放。优待证全国统一制发、统一式样、统一编号,整体以红色为基调,以五角星为背景,正面印有优待证种类名称、持证人基本信息、相片、发放单位,配天安门、华表、长城、光荣花图案。
优待证采取与银行合作的方式制作,内部芯片设有两个独立逻辑分区,分别存储优抚对象身份类别信息和银行金融信息。启动仪式上,退役军人事务部与首批合作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和中国光大银行签署了《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合作协议》。
近日,退役军人事务部正式印发《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管理办法(试行)》。退役军人事务部拥军优抚司有关负责同志介绍,优待证是持证人彰显荣誉的载体、享受优待的凭证,具有彰显荣誉、身份识别、待遇落实、服务管理等功能,持证人可享受四个方面的优待:一是国家提供的面向全国持证人的优待服务,主要依据退役军人事务部等20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意见》及基本优待目录清单所明确的优待服务。二是退役军人事务部与相关合作单位签署的各优待类协议所涉及的服务。三是各地提供的面向本地持证人的优待服务。四是社会各界主动提供的优待服务。优待证承载的优待服务内容是开放的,退役军人事务部将积极拓展优待证的使用场景,不断提高优待证的“含金量”。
国家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有关负责同志介绍,将立足自身职责定位,按照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需要,积极开展培训、调研、座谈等,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各级服务中心(站)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流程、规范操作程序,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推动各项政策待遇落细落地。“为保证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平稳顺畅开展,重点推进优待证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保障优待证申领全国一体化管理。”退役军人信息中心有关负责同志说。
据悉,优待证申领工作正式启动后,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和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等其他优抚对象可向户籍地或常住地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申请。由于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数量较大,各地将结合实际情况确定不同对象的申领时间,建议广大申请人关注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发布的信息,合理安排申领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