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恩法则”指的是,每一起严重事故的背后,必然有29次轻微事故和300起未遂先兆以及1000起事故隐患。这警示我们,某一个事故或问题的出现,绝不仅仅是某个偶然因素导致的,而是大量的失误、漏洞和风险累积造成的。
任何重大事故都有端倪可查,都要经过萌芽、发展到发生的过程。俗话说,针尖大的窟窿能漏过斗大的风。如果不能对事故征兆做到见微知著,将“症候”消于未萌,就可能养痈遗患,酿成恶性事故,造成重大损失。倘若能充分重视出现的隐患或苗头,并将其及时扼杀在萌芽状态,那么事故则可以避免。这启示我们,平时只有精心,关键时刻才能放心;平时只有想得周全,关键时刻才能保证安全。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各级干部一方面须怀有事业心和责任感,杜绝侥幸心理,对存在的问题不掩盖、不回避、不推脱,立足于抓早抓小,彻底解决。另一方面,要对工作做到全方位掌握,对细节了然于胸,将工作重心前移,敢于较真碰硬,能够预知可能发生的风险并制定灵活的应对措施。如此,切实消除隐患,不让“海恩法则”所指出的现象在工作中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