痕迹管理作为一种现代管理方式,可以通过文字、图片、影像等形式把单位或部门的工作展现出来。适度的痕迹管理,可以成为推动工作落实、检验工作成效的抓手。然而,我们应清醒认识到“痕迹”不代表实绩,工作中“过度留痕”是一种本末倒置的痕迹主义,不仅无助于推进工作,反而会加重基层的负担。
作为形式主义的变种,痕迹主义在少数单位仍时有表现:不管有无必要,写了很多经验总结材料,开了大大小小很多会议;反复填了很多表格,进行大量重复统计;更有甚者把说的写成做的,工作任务尚未完成,经验做法已经出来了……须知,政绩是干出来的,不是“编”出来的。用“痕迹”来包装政绩,这种重“痕”轻“绩”的做法,到头来只会滋生不良的风气,影响官兵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一味重“痕”,表格填得再多,经验材料写得再天花乱坠,也代替不了真抓实干。“痕迹”可以成为考核的一种手段,但不能成为唯一的衡量要素。各级领导和机关不能以材料论“英雄”,要重“绩”不重“痕”,做到必要的记录、台账要看,更要看实际问题是否得到解决、官兵是否真正满意、战斗力是否有效提升,把这些作为考核的硬性指标,才能让“过度留痕”没有市场,把基层官兵从“文山会海”中解放出来。
破除痕迹主义,必须树立正确政绩观。政绩包括“显绩”与“潜绩”两种。“显绩”,立竿见影、马上见效,是那些看得见、摸得着的事。而“潜绩”,短时间内不会显山露水、开花结果,但事关部队建设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因此,既要重“显绩”,雷厉风行,把握当下,保持只争朝夕的紧迫感、马上就办的责任感和立行立改的使命感,多做利官兵的实事;也要重“潜绩”,久久为功,打好基础,多办利长远的好事,以“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境界担当,投身强军兴军实践,为部队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作者单位:91913部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