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指出,党以永远在路上的清醒和坚定,坚持严的主基调,突出抓住“关键少数”,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把全面从严治党贯穿于党的建设各方面。
从中央苏区惩处生活腐化、以权谋私的谢步升,到延安时期处决黄克功,从抗日战争时期查办贪污受贿、倒卖粮油的肖玉璧,到新中国成立初期严惩曾经的革命功臣刘青山、张子善……中国共产党的发展史,就是一部从严管党治党的历史。党要管党,首先是管好领导干部;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官。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是我们党永葆先进性纯洁性、永远得到人民群众拥护支持的必然要求,必须持续加力、毫不动摇落到实处。
培养接受监督的自觉习惯。毛泽东同志在解放战争时期曾指出:“人民要解放,就把权力委托给能够代表他们的、能够忠实为他们办事的人,这就是我们共产党人。”这说明,党员干部手中的权力来自人民的委托,属于人民所有,接受人民监督自然是天经地义。但在实际工作中,个别党员干部错误认为“接受监督没面子”“不用监督也能经受住考验”,总想游离于组织之外、脱离监督,从而走向歧途。种种深刻教训启示我们,必须牢固树立“监督是真正的爱护”的观念,培育权力应受监督的意识,在打牢拒腐防变思想基础上持续发力,筑起抵御贪腐诱惑的铜墙铁壁。要主动养成“修枝剪叶”的习惯,对自身不良习惯常纠常治,时刻以“党和人民在监督,众目睽睽难逃脱”自警自省,做到在任何复杂艰险环境中,都能保持“大雪压青松,青松挺且直”的高洁品格。
靠严格的组织生活有效监督。今年6月1日,《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颁布。突出对“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是党中央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严肃的组织生活是对“关键少数”进行监督的有效手段,要及时提醒领导干部按时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督促其以普通党员身份经常向组织汇报思想,接受大家的批评监督。要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利器,营造“严于自我批评、勇于开展批评、乐于接受批评”的浓厚氛围,及时清扫消杀“灰尘”“病菌”,真正发挥好组织生活拉袖子、治未病的功效,让“关键少数”在相互提醒和督促中成长进步。
监督是我们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重要手段。踏上新的赶考之路,作为党绝对领导下的人民军队,必须标准更高、要求更严,以强化监督、严正纲纪推动战斗力建设,确保问题无遗漏、纠治能见底、整改落到位,为实现党在新时代的强军目标提供坚强保证。
(作者单位:32126部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