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主席强调指出:“要教育引导全党通过总结历史经验教训,着眼于解决党的建设的现实问题,不断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在党史学习教育中,广大党员干部要从我们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伟大历程中汲取经验教训,锤炼忠诚品格,加强党性修炼,努力成为一名忠诚干净担当的合格党员。
强化法不容腐的法律意识。作为百年大党,我们党自成立之日起,为了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永葆生机活力,就一刻不停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早在1926年8月,中共中央扩大会议就发布了我们党的历史上第一个反腐败文件——《关于坚决清洗贪污腐化分子的通告》。同年,产生了第一个地方纪律检查机关——中共广东区执行委员会监察委员会。苏区时期,我们党把廉政建设作为支援革命战争中心任务来开展,并颁布了打击腐败分子的法规训令。延安整风运动时期,颁布的《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明确提出“共产党员有犯法者从重治罪”……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着眼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步步编紧织密制度“笼子”,形成了以党章为遵循、以责任为导向的完备法规体系,为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打下坚实基础,释放出制度管党治腐的坚定决心。党员干部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和习主席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强化法治思维,提高法纪素养,真正把党纪国法作为“带电高压线”,不断增强自身拒腐防变的能力。
领悟严字当头的战略定力。我们党的性质宗旨和初心使命,决定了与腐败“冰炭不同器”。无论官职多高,无论功劳多大,我们党都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做到惩治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新中国成立之初,石家庄市委副书记刘青山、天津地委书记张子善,因严重贪污盗窃国家资财被判处死刑。面对一些人“枪下留人”的请求,毛泽东同志说:“正因为他们两人的地位高,功劳大,影响大,所以才要下决心处决他们。只有处决他们,才可能挽救20个、200个、2000个、20000个犯有各种不同程度错误的干部。”随着形势的发展和内外部环境的变化,面对“四大考验”“四种危险”,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以零容忍的态度、猛药去疴的决心、刮骨疗毒的勇气,坚定不移“打虎”“拍蝇”“猎狐”,从巨蠹到小贪各色腐败分子纷纷落马落网,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历史性成就,赢得了党心军心民心。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以史为鉴,充分认清腐败是党执政的最大风险,深刻认识到我们党从严惩治腐败的鲜明态度和坚强决心,始终保持“赶考”的清醒,牢记“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训诫,克服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保持对“诱惑”“腐蚀”“围猎”的警觉,做政治坚定的明白人、遵规守纪的老实人。
坚持以上率下的一贯准则。人不率则不从,身不先则不信。我们党在管党治党上始终坚持领导干部率先垂范、以上率下,带动全党形成了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的良好氛围,涌现出一大批拒腐蚀永不沾的模范人物:长期掌管我党我军财经工作却“身上不留一文钱”的林伯渠、“理财千千万,不取一文钱”的“红色管家”熊瑾玎、“纵然给我再多权力,也不去以权谋私”的李聚奎……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强烈的历史担当和顽强的意志品质,直面党内存在的种种问题和弊端,从制定和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破题,带动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发生全面深刻、影响深远、鼓舞人心的变化。“全面从严治党要注重正上梁,各级领导干部要身体力行、以上率下。在这方面,没有局外人,任何人都不能当旁观者。”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以史为鉴,强化带头意识,正确行使手中权力,自觉划清公与私、情与法的界线,处理好立身与立业、立己与立人的关系,时时处处严要求、作表率;要把加强党性修养作为终身课题,勤于省视初心、检视心灵,明辨是非善恶,追求健康情趣,做到心有所戒、行有所止,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
(作者单位:陆军第73集团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