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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在掌上阅 亮剑弹指间

给军人家庭的温暖礼物


■本报记者 陈小菁

又一项关系军人切身利益的政策落地了。7月16日,新修订的《军队疗养工作暂行规定》开始施行。

军队疗养工作起源于红军时期,疗养机构因战而生、为战而建,为恢复、再生和提高战斗力发挥了独特作用。

“这次修订,重点是系统构建新型疗养工作体系,不断维护与促进军人身心健康,巩固提高部队战斗力,提升军人职业荣誉感获得感。”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相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

2016年,全军医院疗养院为部队服务工作会议召开。有关部门在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基础上,对军队疗养工作内涵外延、保障重点、待遇标准、保障范围等进行研究论证。新规定坚持军队疗养工作的“向战为战”保障导向,进一步强化巩固提升战斗力核心职能,立足现有规模、保障急需急用、保证供需平衡。

新规定进一步将服务保障重心向部队覆盖、向战场延伸,首次将“专项疗养”写入规定,并明确:无论是执行重大任务、获得战功荣誉的优秀官兵,还是驻守艰苦边远地区、坚守特殊岗位的普通军人,都可以带上家人一起疗养。

据悉,2017年我军疗养政策有过一次调整。此后,有关部门不断拓宽疗养保障范围,从干部到战士、再到军属军娃、又拓宽到军人家庭的其他亲属,如今这项红利已经惠及军人家庭全部成员。

采访中,记者听到这样一件事——

某旅一名中校营长因执行重大任务长时间未能休假,今年部队专门安排他参加保健疗养。没想到,刚收到疗养通知旅队就接到上级任务命令,这名营长二话不说,再次要求随队上高原!

按照新政策,疗养官兵因工作需要不能及时参加保健疗养,“其疗养指标明确的随员可以继续参加疗养”。部队随即给这名营长的父母开具证明。不久,他的父母高兴地踏上飞往桂林某疗养中心的航班。

电话采访中,这位战友的父母恳切地说:“这次疗养安排让我们深刻体会到祖国对军人‘舍小家为大家’的高度认可。”

认可是一种鼓励,更是一份荣誉。

军人常年在外,不能在父母身边尽孝。此次疗养政策的调整,让军人亲属切身感受到“一人参军,全家光荣”。

“这是祖国送给军人家庭的温暖礼物。”一位边防军嫂在电话中自豪地说,“这份关怀有关荣誉,有关幸福。嫁给军人很光荣。”

军嫂,理应收获这份自豪。都说军嫂不易,嫁给军人就意味着担当更多家庭责任。给予军属关怀就是给军人的“大后方”托底,也是国家给予他们的敬意。

不久前,西藏军区组织年度评选出的“优秀指挥员”和“十大标兵”分批次到三亚和临潼疗养,每名军人带配偶和1名子女参加疗养的同时,还可增带其他未成年子女。一位参加疗养的连长说:“能和全家人一起疗养,对我们来说太幸福了!”

一次疗养,既是让官兵身心得到放松,也是为备战打仗蓄力。目前,军委机关有关部门正在积极构建新型疗养体系,完善惠兵疗养政策。有关负责人介绍,未来,疗养政策将进一步发挥激励作用,不断为部队战斗力注入充沛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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