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年“八一”,又到“八一”。
庆祝了党的百年华诞不久,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军队又迎来自己的生日。百年大党,风华正茂;人民军队,旌旗如画。
“要关爱退役军人,他们为保家卫国作出了贡献。”从石库门到天安门,从兴业路到复兴路,穿越记忆的隧道,沿着历史的脉络,我们看到,一道穿越时空的尊崇之光,映照着这一段波澜壮阔的征程。
(一)
1921年7月,在中华民族危难的时刻,中国共产党创立并开始播撒中国革命的火种。腥风血雨中,中国共产党逐步认识到枪杆子的重要性,拿起枪杆子带领人民军队浴血奋战28年,前仆后继,打出一个新中国。
自古以来,有战斗就有牺牲。拥有了武装力量的中国共产党从掌握枪杆子之初就高度重视军人安置抚恤工作。井冈山时期,《中国工农红军优待条例》《红军抚恤条例》等文件先后颁布。苏维埃中央政府设有红军抚恤处,在中央苏区成立红军战士残废院,在苏区城市设立优待红军家属委员会。1935年,中央红军到达延安后,为解决伤残战士的医疗问题,中央卫生部创建了红军荣誉军人残废医院,是我国最早的优抚医院。
1941年,时值抗战,中央军委发出指示,规定“年老军人有政治、行政工作能力者,转移到地方政府及地方党部工作”。这是我军历史上第一次统一进行退役工作安排。抗战胜利后,为精兵简政,中共中央发出《中央关于复员工作的指示》,对复员人员按照军龄长短发给一定量的小米作为胜利生产补助金,复员人员回到地方后,设法拨给土地并帮助解决生产与生活上的困难。
解放战争后期,随着解放区逐渐扩大,政权建设和城乡管理需要大量干部。1949年2月,为解决地方干部人手不足的问题,毛泽东同志发出“把军队变为工作队”的指示,大批部队干部转业到地方工作。
战争年代,这些优抚政策极大鼓舞了军心士气,广大军民同仇敌忾、共御外侮,最终夺取战争胜利。
(二)
新中国成立后,党中央高度重视南征北战、出生入死的广大退役军人,先后制定一系列法规制度,作出一系列决策指示,为退役军人工作指明了方向。
由于国家工作重心由战争向和平建设转变,大批军人积极响应国家号召,投身工农业生产。随着新中国成立后第一份关于军人退役安置文件《关于人民解放军1950年的复员工作的决定》颁布,第一次大规模精简退役工作拉开序幕。各地迅即开办大批退役军人速成中学和文化学校,从战火硝烟中走来的退役军人,在接受教育培训后奔赴经济建设新战场。
从1952年起,人民解放军开始成建制地集体退役。征尘未洗的整师整团官兵,转身成为建设祖国的铁路、水利、林业、石油、建筑、屯垦大军。
在广大农村,从1950年开始到1958年结束,全国共安置退役士兵482万余人,占到退役军人总量的90%以上。
1958年,国家建立退休制度,国务院制定颁布相关规定,标志着军队干部离退休制度正式建立。
那些为了民族复兴和人民幸福向死而生的千千万万烈士,党和国家从未忘记。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中,明确了保障残疾军人生活、优抚革命烈士家属、优待革命军人家属的条款,把优抚工作和烈士褒扬工作用国家根本大法的形式固定下来。
新中国成立初期的退役军人工作,为人民解放军的转型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
上世纪70年代中期,大批军队官兵从军事战线转移到经济建设各条战线。为了使退役军人尽快适应新的任务,国务院、中央军委指导各地建立“军地两用人才培训中心”“军地两用人才介绍所”等服务机构,选拔使用大批军地两用人才。197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兵役制问题的决定》,除农村义务兵外,退役城镇义务兵(含伤病残义务兵)、转业志愿兵、复员干部安置均有了不同的政策。
1992年,党的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正式确立“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给退役军人工作带来新的机遇和挑战。2001年1月,《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出台,延续多年的单一计划安置方式被打破。
2011年11月,国家建立城乡一体的以扶持就业为主,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退役士兵安置制度。国家和地方陆续出台和完善扶持退役士兵创业就业优惠政策,加强了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
(四)
400万名退役军人得到妥善安置,抚恤补助标准连年提高,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得以接续,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环境不断优化……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退役军人工作革故鼎新,砥砺前行。伴随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加快推进,政策制度体系不断健全完善,退役军人获得感、幸福感不断增强,“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深入人心。
这是令人难忘的一刻。
2018年4月16日,退役军人事务部正式挂牌成立,一个全新机构登上历史舞台。2019年3月,全国县级以上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全部挂牌运行。当年年底,全国六级64万个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相继成立,一个政府机构强力主导、服务体系积极作为、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三驾马车”式退役军人工作新格局逐步形成。
这是令人欣慰的一刻。
2014年9月30日,国家首个“烈士纪念日”。党和国家领导人在天安门广场人民英雄纪念碑前向人民英雄敬献花篮。同一时刻,全国各族群众举行多种公祭活动,深切缅怀革命先烈的丰功伟绩。
天地英雄气,千秋尚凛然。“视死忽如归”的民族英雄,不论长眠何处,都值得永远缅怀和铭记。2011年,修订的《烈士褒扬条例》首次将境外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工作写入法规。2013年起,中韩双方启动中国人民志愿军烈士遗骸迎回安葬事宜,至今共迎接7批716位烈士回家。
这是令人自豪的一刻。
2018年11月10日,吴洪甫、刘传健、谢彬蓉等20位退役军人走上舞台,获颁“最美退役军人”称号。自此,这份崇高的荣誉激发了广大退役军人的自豪感、荣誉感、责任感,也激励广大干部群众学习榜样、争当先锋。
喜讯连着喜讯。自2018年8月以来,金灿灿的“光荣之家”门牌,在神州大地的每个角落闪耀,彰显着一个国家的褒奖,骄傲着一支军队的荣光。
这是令人振奋的一刻。
2021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正式施行。与之相配套的《烈士褒扬条例》修订,《退役军人安置条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等也将陆续制定修订。与此同时,有关退役军人移交接收安置、就业创业、优待抚恤、关心关爱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密集出台。
不负期望,不负厚爱。在抗疫前线、抗洪前沿和脱贫攻坚一线,在各项急难险重任务面前,在祖国和人民需要的时候,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组织起千千万万退役军人,挺身而出、迎难而上,不怕牺牲、甘于奉献,用实际行动践行了“若有战,召必回,战必胜”的铮铮誓言。
时间流逝不舍昼夜,前进航程击鼓催征。百年奋斗,圆梦正在今朝;千秋伟业,百年只是序章。广大退役军人和各级退役军人工作者从百年党史中汲取信念与信心,用忠诚和担当融入新时代的洪流,汇聚起奋进新征程的磅礴力量。
左上图:2020年,山东省临沂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展“荣归沂蒙,再启征程”活动,组织社会各界热烈欢迎退役军人返乡。
李永臣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