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组织生活会上,一名基层干部谈到,有一次他准备为老乡入党“网开一面”,幸亏一名支部委员及时提醒,避免了违纪问题发生。这件事告诉我们,监督是爱护,而最大的爱护是监督于问题未发之时。
“木受绳则直,人受谏则圣。”任何人都不是圣人,不可能不犯错误。只有习惯同志们经常“拉袖子”,习惯党组织内部批评监督,才能不断发现错误、改正缺点,减少违纪问题发生。倘若不愿接受监督,或脱离监督,各种问题就难以避免。
监督要发挥效力,严在日常、贵在及早。从近年来军委纪委通报的典型案例来看,不少问题不是不可避免,而是少数党组织监督不力,未能及时督促和提醒。一些党员干部奉行好人主义,别人有过错,碍于面子,不劝诫、不纠正。如此一来,不仅对同志不负责,也对党风建设不负责。
厌监督,蕴祸患;监督好,大有益。要真正使监督下沉、监督落地,一方面党员干部要视监督为关爱,诚心诚意接受监督,养成在“探照灯”下工作的习惯;另一方面组织也应发挥好监督功能,常念“紧箍咒”,早打“预防针”,对苗头性问题“拉袖”提醒,对倾向性问题“当头棒喝”,真正做到监督于问题未发之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