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明翰(1900-1928),字桂根,出生于湖北秭归,12岁时随全家回到家乡衡阳。少年夏明翰贴近劳苦大众,表现出对国外列强的强烈不满。
1917年春,夏明翰怀着“工业救国”梦想,考入湖南省立第三甲种工业学校。1919年,五四运动爆发,他和同学们走出校门,开展了抵制日货等一系列爱国运动。
1920年,夏明翰在长沙结识了毛泽东。1921年,经毛泽东、何叔衡介绍,夏明翰加入中国共产党。入党后,夏明翰在长沙从事工人运动,参与领导了人力车工人罢工斗争,代表人力车夫向当局严正表明“我们反加租,我们要活命”立场,领导工运取得胜利。1924年,夏明翰担任中共湖南省委委员,负责农委工作。1926年2月,他到武汉任全国农民协会秘书长,兼任毛泽东和中央农民运动讲习所秘书。1927年6月,夏明翰回湖南任省委委员兼组织部部长。同年7月,大革命失败后,他参与发动秋收起义。
1928年3月18日,由于叛徒出卖,夏明翰不幸被捕。3月20日清晨,被押送刑场。行刑之前,敌人问夏明翰还有什么话要说,他大声道:“有,给我拿纸笔来!”在生命的最后时刻,年仅28岁的夏明翰写下了那首气壮山河的就义诗:“砍头不要紧,只要主义真。杀了夏明翰,还有后来人!”夏明翰牺牲后的3月22日,弟弟夏明震在湘南暴动中英勇献身。同年6月,妹妹夏明衡面对敌人的抓捕,殉身成仁。弟弟夏明霹、外甥邬依庄也先后为革命献出了年轻的生命。
新中国成立后,夏明翰的妻子郑家钧专程赴武汉凭吊,满怀深情地作七律一首,其中写道:“白骨推波卷巨浪,丹心永照后来人。喜见今朝乾坤赤,英魂含笑看朝晖。”
(据新华社长沙5月12日电 记者白田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