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日起,新修订的《军队人员婚姻管理若干规定》施行,规定调整了军队人员初婚年龄,取消了士官在驻地或部队内部找对象结婚的年龄限制。近期,我们陆续收到一些基层官兵来信来电,有的反映与外界交流少,婚恋问题难解决;有的反映自己不善表达,婚恋屡屡受挫;有的反映两地分居难团圆,婚姻维系遭遇困境等,希望我们“帮着出出主意”。
为帮助广大官兵树立正确的婚恋观,使政策红利更好地惠及官兵,我们选择了来信中的一些共性问题,请军营中的“过来人”进行解答,希望能对战友们有所帮助。
怎样认识爱情——
端正动机,恋爱不将就
谢顾问:
您好!自军队人员初婚年龄调整后,身边不少战友都张罗着结婚或是找对象。最近,我的班长就打算休假回家筹备婚礼。看着他每个周末和未婚妻视频时幸福的模样,我们都很羡慕。可是,身边也有不少战友“为情所困”。前不久,睡在我下铺的战友就因女友以“性格不合”提出分手而无精打采、心事重重,休息时间经常抱着手机浏览心理与性格分析的各种内容。我还没有谈过恋爱,十分羡慕班长那样的爱情。但美好的爱情是多么难得,我不能确定自己会不会为情所困。请问谢顾问,我该怎么面对爱情?
某部下士 小宋
小宋战友:
你好!你信中的追问,也是很多战友都有的困惑。
爱情是人类一个永恒的话题。著名教育家陶行知说过:“爱之酒,甜而苦。两人喝是甘露,三人喝是酸醋,随便喝,要中毒。”《军队人员婚姻管理若干规定》调整了军队人员初婚年龄,部分青年官兵希望更早找到自己的“另一半”,而端正恋爱动机是爱情长久美满的前提条件。这就需要青年官兵树立正确的婚恋观,走好军旅人生之路,赢得爱情事业双丰收。
爱情的本质是“两个独立的个体基于一定的社会基础和共同理想,互相倾慕,并渴望与对方携手相伴一生的一种强烈、纯真、执着的感情”。近年来,随着时代发展,社会对两性关系越来越开放包容,恋爱动机多样化、“合则聚,不合则散”、闪婚闪离等,常出现在影视节目和社交媒体,给官兵婚恋观带来不小冲击。
对待爱情要严肃认真、用情专一,切不可把恋爱当作一场游戏。恋爱应以爱情为基础,以结婚为目的。我们在倡导恋爱自由的同时,要保持纯洁的道德品行和高尚的人格操守,坚守法规约束,不做违法乱纪、伤风败俗的事,珍惜、维护军人形象。
厘清择偶标准,找到爱情“拼图”。找什么样的对象、以什么样的标准选择对象,反映了一个人的婚恋观。恋爱是寻找志同道合、白头偕老的终身伴侣,而不是为了排解一时的烦闷或满足虚荣心,恋爱动机的正确与否,更是直接关系到恋爱成功与否。在择偶时,应综合考虑性格、志趣、爱好、职业、家庭等因素,将共同的人生观价值观、相互倾慕忠贞尊重、品德修养等作为重要考量,不能片面追求相貌身材、经济状况、家庭背景等条件。可以罗列自己择偶的标准,划定几条“底线”、设立几个“满意点”,在达到自己底线的基础上,有部分“满意点”相契合,即作为自己的爱情“拼图”加以整合。
真情实意表达,善意运用“技巧”。军营相对封闭、性别相对单一,加之不少官兵谈恋爱时年龄小,不善于与异性相处。在找到了追求目标,对方也释放出回应的信号后,要善用恋爱“技巧”,升温彼此感情。例如适当展现风趣幽默,将幽默作为两人关系的润滑剂,聊天中说几句幽默的话,不但可以制造融洽氛围,还可以拉近距离;懂得体贴入微,这是赢得对方好感的重要方式,生日、节日的小礼物、一束花,生病时的一句问候,都会产生温暖,让恋爱更加甜蜜;学会主动道歉,琼瑶的丈夫平鑫涛曾写道:“在生活上,我们难免有意见不合有所纷争,如果我错了,男子汉大丈夫说道歉就道歉。”我们勇于认错,女方也会谅解,恋爱风波就会烟消云散。
恰当把握尺度,避免情志“内卷”。恋爱是人生大事,但要掌握火候,不可过分沉溺其中。有的官兵操之过急,见面没几天就相见恨晚、陷入热恋,了解不太深就搞仓促式订婚、闪电式结婚。这样的婚姻缺乏牢固的感情基础,婚后容易产生摩擦、问题矛盾不断,甚至导致婚姻的破裂。青年官兵要合理把握恋爱节奏、正确把握恋爱尺度,不因恋失志,始终以饱满的热情投入到部队各项工作中,以良好的素养和优异的成绩吸引伴侣;不因恋失德,尊重对方选择爱情的权利,多一分理解和宽容;不因恋失态,坦然面对失恋挫折,善待自己、珍爱生活、珍惜生命,把主要精力放在工作、学习、训练上,努力提升自己,以全新的自我迎接更适合自己的爱情。
执笔:陆军第81集团军某旅政治工作部主任 戎 腾
怎样对待婚姻——
保持理性,婚姻不任性
谢顾问:
您好!我曾在心中无数次幻想自己穿上婚纱的样子,可始终无法下定决心与伴侣共步婚姻的殿堂。是我们不够爱彼此吗?当然不是,相爱3年,我们爱彼此胜过爱自己。是我害怕成为大家的焦点吗?可能也不是,哪一个女孩不愿意成为万众瞩目的新娘呢?这些都不是我奔向婚姻的阻碍,可我始终那么害怕结婚。也许是我的原生家庭造成的,父母整日为了琐事争吵不休,完全想象不到他们当年也曾是自由恋爱才走进婚姻的。自我记事起,妈妈总是跟我唠叨,婚姻本就是一地鸡毛,婚前彼此再相爱,最后还是消磨在柴米油盐的琐碎中。请问谢顾问,婚姻终究会被生活打败吗?
某部中士 小王
小王战友:
你好!
《军队人员婚姻管理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一出台,不少官兵反映“幸福来得太突然”,特别是那些渴望恋爱和“等婚”的年轻官兵。然而,我们在享受政策红利的同时,也要清醒认识到,军人职业的特殊性决定了军婚必须严肃多于自由、理性多于浪漫、现实多于梦幻,想获得自由浪漫的爱情、美满幸福的婚姻,应严肃理性、守好纪律,让家庭成为支持官兵岗位建功的坚强后盾。
勿让好事变坏事,及时汇报关系。有的官兵认为,婚恋自由是公民的基本权利,恋爱涉及个人隐私,没必要向组织报告。《规定》第二十条明确:“军队各级党组织和政治工作部门应当加强对所属单位军队人员婚姻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掌握所属军队人员的恋爱和婚姻状况。”恋爱结婚不仅是个人行为,也是个人需要向组织汇报的事项。及时报告,可以规避很多问题的发生。比如,某部战士小李通过交友软件认识女网友“初夏”,两人相谈甚欢,但女方经常套取小李部队信息,小李心生疑问便向连队干部报告,防止了失泄密问题发生。
莫拿领证当儿戏,慎重上交申请。不少官兵在学习《规定》后,产生了一些想法:“老家的同龄人都有娃了,政策允许就抓紧”“提前结婚,早点把终身大事定下来”……然而现实中,有的官兵热衷网恋,把虚拟恋情当真,缺乏对网络交友的警惕性,了解尚浅就匆忙确立关系,你情我愿就认为可以结合,头脑一热就开始张罗结婚,婚后发现彼此性格、脾气等诸多不合,导致矛盾激化。青年官兵不妨多向已婚战友取经,慎重考虑婚恋大事,不要为“糊涂的爱”买单,品尝“糊涂的苦”。
珍惜军婚不越线,切勿有恃无恐。《规定》中明确,“配偶提出离婚的,现役军人一方不同意离婚,政治工作部门不得出具同意离婚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我国的法律对军人离婚、破坏军婚的行为也有明文规定。军人作为被保护的一方,应自觉珍惜维护婚姻,出现感情危机,要主动与配偶沟通,发现问题、解决矛盾、承担责任,绝不能大男子主义,对妻子的付出熟视无睹,对孩子的抚养关心不够,没有尽到一个丈夫、父亲应有的责任,更不能搞“家外有家,婚外有情”。要珍惜来之不易的婚姻,与妻子经常联系,关心家人的工作生活等情况,坚持事业与爱情、工作与家庭和谐统一、相互促进。
获得幸福靠经营,避免抱怨不满。婚姻是爱情的发展和归宿,很多美满幸福的婚姻表明,只要懂得去经营婚后的爱情,爱情的温度不仅不会降下来,反而会变得更为深沉、浓厚。有人说,谈恋爱看到的都是一个人的优点,但结婚后很多时候是和一个人的缺点过日子。婚姻生活中,要学会做“木匠”,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要斤斤计较;学会做“泥瓦匠”,和和稀泥解矛盾,多用赞美少指责;学会做“铁匠”,能挑重担,敢于扛事。当婚姻出现不如意的时候,不要轻言放弃,要多想对方的好、多忆过去的甜、多思自身的责,共同维护好家庭的温馨与和睦。
执笔:陆军第81集团军某旅政治指导员 张俊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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