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2月4日电 第十二轮中日海洋事务高级别磋商3日以视频方式举行。中国外交部、中央外办、国防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国家能源局、中国海警局等部门及日本外务省、内阁官房、水产厅、资源能源厅、海上保安厅、环境省和防卫省分别派员参加。
此前,双方已于1月20日举行了团长会谈。本次磋商在团长会谈基础上,举行了机制全体会议和海上防务、海上执法与安全、海洋经济三个工作组会议,就涉海问题及海洋交流合作广泛深入交换了意见。
双方确认,全面落实中日领导人达成的共识和四点原则共识,通过对话妥善处理矛盾分歧,务实推进海洋领域合作,共同努力把东海建成和平、合作、友好之海。双方强调维护东海和平稳定的重要性,同意尽快召开防务部门海空联络机制年度会议和专门会议,加速启动该机制下直通电话建设进程,加强危机管控,防止不测事态。双方愿根据此前达成的东海问题原则共识,继续探讨在东海的资源开发合作。
中方重申了在钓鱼岛问题上的严正立场,要求日方避免采取使事态复杂化的举动。中方敦促日方认真落实《中日渔业协定》安排,同中方一道维护好有关海域渔业秩序。中方应询介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警法》的有关内容,强调制定该法是中国正常立法活动,完全符合国际法和国际惯例。
双方原则同意,年内举行第十三轮中日海洋事务高级别磋商。同时,双方团长根据工作需要保持密切沟通,管控分歧,推进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