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4年11月,中央红军长征先遣部队抵达湖南省汝城县延寿瑶族乡。当时红军处境非常艰难,饥寒交迫。由于不知道来的是什么队伍,不明真相的当地群众闻讯后急忙赶着家畜、扛着稻谷,向偏僻的山谷逃去。为了消除老百姓的疑虑,红军在村宗祠旁搭棚宿营,并严令各连队不得在农户家借宿,更不得私拿农户一钱一物。
几天后,老百姓发现这支部队与以前国民党的部队大不相同,于是陆续返回瑶寨。经过慢慢地接触,老百姓了解到这是一支自己的队伍。官亨村村民胡四德得知红军缺粮严重,便与族人商讨如何帮助红军渡过难关。在胡四德的发动下,各家各户将辛苦筹集的大量物资送到红三军团司务长叶祖令的手中,包括105担稻谷、3头猪、12只鸡。在后来的延寿阻击战中,当地群众还自告奋勇地为红军带路,救治伤员。根据通常做法,红军向群众借粮借物,本应按时归还实物或者等额付款。但就在红军撤出延寿准备向西转移时,叶祖令找到胡四德,讲明红军的经费十分困难,一时拿不出钱给村民。叶祖令对照红军所收的全部物资写下一张借据,盖上自己的印章,然后郑重地交给胡四德,并承诺道,“等革命胜利的时候,可以拿着这张借据去找党和政府兑换。”持借据的胡四德为了提防国民党打击报复,将借条悄悄藏在屋子的墙洞中,此后几十年中从未透露半点风声,甚至连自己的儿孙都未告知。
1996年春天,胡四德的孙子胡运海在翻新家中灶台时,偶然发现墙洞里藏着一个锈迹斑斑的铁盒,里面有一张发黄的毛边纸。这张纸长28.5厘米,宽26.5厘米,边缘部分已被蛀虫噬掉,正文是几行工整的毛笔字:
借据
今借到胡四德伯伯稻谷壹佰零伍担,牲猪叁头重量伍佰零叁斤,鸡壹拾贰只重量肆拾贰斤。此据
中国工农红军第三军团
具借人叶祖令(印章)
公原(元)一九三四年冬
胡运海将此事上报后,引起了汝城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党史专家对此进行了考证,得出结论:“此为历史原物。”写借据的叶祖令同志隶属于中国工农红军第三军团,于1934年12月在贵州省石阡县作战时英勇牺牲,时年28岁。
虽然叶祖令和胡四德都早已离世,但不影响这张借据的效力。汝城县政府决定如数兑现,按时价折款,于1997年5月向胡运海支付了1.5万元。虽然此借据以胡四德名义所立,但绝大部分物资由同村乡亲所筹集,所以胡运海又将其中的13930元捐给村里修建学校。这张借据如今珍藏在汝城县档案馆,静静地向后人诉说着长征途中军民鱼水情深的感人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