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溺爱”自己,一个典型的表现就是对自己不讲原则,宽容自己的缺点、原谅自己的错误、放大自己的利益
从古至今,为人父母最忌讳的便是溺爱子女。因为有了溺爱,就会放弃原则、失去严格,不自觉产生原谅甚至纵容的心态,把孩子的任性当成可爱,以至于子女越来越骄纵、越来越以自我为中心,给身心成长和未来发展埋下祸根。所以,人们常讲“严是爱、松是害,不管不教要变坏”,道理就在于此。
对子女如此,对自己来说何尝不是这样?跟爱子女一样,爱自己是一种人之常情,本身并没有错。毕竟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对自己好一点是正常的。然而,如果我们爱得盲目、爱得痴迷,甚至深陷其中、难以自拔,变得孤芳自赏、顾影自怜,总感觉自己的一切都应该是最精彩的,一切最好的都应该属于自己,就会在潜移默化中演变成对自己的一种“溺爱”。这种“溺爱”,无形中会扰乱我们的心境,无限夸大自我、放大小我,衍生出本位主义、自由主义、功利主义甚至极端个人主义。现实中,有的人沉浸于自我欣赏,总喜欢用凸透镜照自己、用凹透镜照别人,习惯用自己的优势和别人的短处相比,横看竖比,总觉得别人不如自己,处处唯我独尊;有的人过于看重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如何正确对待利益得失,道理都明白,表态也很好,但就是不能动了自己的“奶酪”,如果个人利益与整体利益发生冲突,知与行就明显脱节……之所以如此,就是因为把自己看得太重、看得太高。
“溺爱”自己,一个典型的表现就是对自己不讲原则,宽容自己的缺点、原谅自己的错误、放大自己的利益。如此就会对自己不当的思想和行为疏于管控、疏于约束,甚至把自己的缺点看作优点。一些因违纪违法而身陷囹圄的党员干部在初入“雷区”时,并非没有感觉到来自灵魂深处的那种惴惴不安。然而,由于“溺爱”自己,放松对自己的要求,结果底线一退再退,原则一失再失,最终在诱惑面前迷失了自我,败下阵来,留下“一失足成千古恨,再回首已百年身”的无尽懊悔。
英国诗人弥尔顿说:“心,乃是你动用的天地,你可以把天国变成地狱,亦可将地狱变成天国。”从某种意义上说,“溺爱”自己就是对自己内心的放任自流,实质上就是在放纵自己,让自己变得欲求无度。然而,一个人的欲望越多,烦恼也就越多。由此,“溺爱”也就成了枷锁,很难寻找到一片属于自己的精神天地。
溺爱的对立面是严格。不“溺爱”自己,就要严格自我要求。做到这一点,就应放下小我、始终心怀大我、时常净化自我,开阔自己的人生格局,务潜修而不慕浮名,甘淡泊而不慕虚荣,把踏实做事、业有所成作为人生追求,立鸿鹄志,做奋斗者。还应勤于自省,做到“一念之非即遏之,一动之妄即改之”。如此,才能在厚道做人、正道行事中感悟生命的真谛,在严于律己、敬业奉献中成就更好的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