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央军委印发《现役军官选拔补充暂行规定》。这是深入贯彻人才强军战略、大力集聚各方面优秀人才的重要制度保证,对加快锻造德才兼备的高素质专业化军官队伍、全面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
强军兴军,关键靠人才,基础在源头。这次军官选拔补充制度改革,着眼一流的军队要有一流的人才来源,准确把握现代战争对人才建设提出的新要求,以战斗力为唯一的根本的标准,对军官选拔补充各渠道、各环节进行体系设计和优化改进,力争以制度的比较优势形成对各方面优秀人才的强大吸引力,不断提升军官队伍建设的起点、厚实军队人才建设的基础。
军官选拔补充,质量是首要。《规定》突出政治标准和职业发展潜质,区分不同补充渠道相应明确军事训练成绩、“双一流”建设高校和学科等硬性要求,适当抬高军官准入门槛;强化过程管控,调整生长军官学员综合评定方式,实行全程淘汰分流制度,从严把住军官队伍入口,真正做到优中选优、宁缺勿滥。
军官选拔补充,导向很关键。《规定》围绕提高驻艰苦边远地区部队和作战部队毕业学员补充质量,调整毕业分配志愿填报方式,逐步强化任职资格牵引,实施更加倾斜的激励政策,引导优秀学员主动到自然环境最艰苦、斗争形势最复杂、战斗力建设最需要的地方摔打锻炼。艰难困苦,玉汝于成。培养革命事业接班人,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军官队伍,必须从军官职业发展的起点开始,让优秀人才在艰苦环境中经风雨、见世面、壮筋骨、长才干,这样成长起来才能堪当重任、不负重托。
“宰相必起于州部,猛将必发于卒伍。”《规定》对军官首次授衔政策作了较大调整,明确本科毕业的授予少尉军衔,研究生毕业的授予或者调整确定中尉以上军衔。这样调整,有利于贯彻军衔主导的改革要求,从少尉军衔开始规划军官职业发展路径,进一步理顺军官队伍结构;有利于促进军官在基层一线扎实墩苗、稳定任职,接受必经的岗位历练和实践锻炼,不断提升打仗能力。
《规定》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军各类军官选拔补充政策实现了系统整合和衔接配套。各级党委要自觉站在建设世界一流军队、打赢未来战争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军官选拔补充工作的重大意义,严把标准条件,严格程序规定,严肃工作纪律,推动军队引智聚才工作上一个大的台阶。广大官兵要积极支持改革、拥护改革、服从改革,全面准确理解《规定》精神,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中央军委和习主席决策部署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