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样使用文字,有人写出的是文学作品,有人“造”出的却是文字垃圾;同样使用笔墨、宣纸,有人写出的是书法艺术,有人“作”出的却是纸墨涂鸦;同样使用大理石、青铜,有人制出的是雕塑作品,有人“产”出的却是乱石、废铜……创作质料完全相同,为什么在不同人的“使用”中,会产生迥异甚至完全相反的结果呢?这是艺术创作带有普遍性的问题。换言之,艺术家的根本使命,是通过艺术创作呈现审美世界。
说艺术创作,先谈艺术存在——艺术作为作品的存在。
艺术作品之存在,首先具有物质性。比如文学作品呈现为一部书籍,雕塑作品呈现为一尊雕像,绘画作品呈现为一幅画面。这种物性存在是作品构建于某种质料,也是作品呈现的载体。其次表现为作品的形式存在,就是作品的形象状貌,是作品感性美、视觉美的直接呈现。再者表现为作品的实事性存在,体现作品再现现实的那一层面,表达作品所具有的事实可靠性与现实可信性。后者表现为作品的主题观念性存在,就是作品所表达的理性或理念存在,是作品的思想所系,也是作品的灵魂所归。
显而易见,作品的物性存在、形式存在、实事性存在与主题观念性存在,是建构作品的根本要件,不可偏废,缺一不可。问题是,只要将这些方面和要素聚合在一起,就完成作品创作了吗?当然不是。其要害何处,奥妙何在?
回答此问题,先说构建作品的质料与形式的关系。任何事物都是质料与形式的统一体,所不同的是两者之间的比重有别。事物之质料与形式是一体的,不可割裂的;事物之所以不同,是质料与形式的比例关系所致;事物之形式决定事物个体的现实存在。就具体艺术创作而言,若将文字(语言)变成文学作品,须将文字转换为文学形式,而文字的文学形式,不在文字(语言)之外,相反就在文字(语言)之内。其他艺术形式或门类,如影视、音乐、绘画等均是如此,概莫能外。
检视文艺现象,很多所谓创作之所以与美分道扬镳,以至南辕北辙,原因很多,但症结正在于在质料之外找形式,将一种形式强加于质料,或将某种形式移置于质料,造成创作活动成为工厂“浇铸”,或成为工匠“拷贝”。更有甚者,胡涂乱抹、胡作乱为,而形式“浇铸”、形式“拷贝”容易导致流水生产、千篇一律甚至抄袭复制。在全球化语境下,文化演进发展具有继承性、借鉴性,合理的借用、转置是正常的也是不可避免的,但无所顾忌、没了底线,随意拿来、套用,甚至直接抄袭、复制、粘贴外来形式,所导致的必然是创作枯竭、艺术僵化。
艺术形式是从质料中开启出来,艺术创作是艺术家走进作品的生存现场,感受之、融入之,而非游离于作品现场之外,旁观之、镜像之。画竹大家郑板桥的一段题画留言,或许能为我们带来启迪。这段题画语录是:“江馆清秋,晨起看竹,烟光、日影、露气、皆浮动于疏枝密叶之间。胸中勃勃,遂有画意。其实胸中之竹,并不是眼中之竹也。因而磨墨展纸,落笔倏作变相,手中之竹,又不是胸中之竹也。总之,意在笔先者,定则也;趣在法外者,化机也。独画云乎哉?”从眼前之竹到胸中之竹,画家进入了竹子的生存世界,从胸中之竹到手中之竹,画家将艺术之竹由笔墨、宣纸开启出来,呈现竹子的作品存在。并且,意在笔先是为法则,而趣在法外是皈依天地之造化。不仅绘画是这样,所有艺术形式之创作皆是如此。
郑板桥曾多次被人们问起:为何多画竹?他总是一种回答:是为了多见竹。此竹当然是内心之竹、作品之竹。那么,为什么郑板桥能心中多见竹、手中多有竹?是心与竹“灵通”使然。事实上,面对同一现实语境、同一创作主题,不同艺术家最终形成的作品是各有不同的,根本在于不同艺术家具有不同的艺术感受力、想象力,而感受力、想象力的源头,是艺术家的心智能力与性灵明度,而性灵是否澄明,不仅体现人之智慧层级,尤其是衡量是否具有艺术创造力的标尺。明心见性,一行三昧。艺术是一种存在,艺术创作是一种修行,艺术家尤其需要修行。艺术家要对傲慢、贪婪、物欲、恶俗、颓废、唯我独尊保持最基本的抵御与警觉,对人生、自由、尊严、幸福、崇高、真善美、爱保持应有的崇尚与向往,这是对性灵的呵护,也是对性灵的滋养。
当我们观看艺术品时,首先感受到质料不是沉默的,而是被灵化了。艺术创造就是开启质料、呈现作品存在,并将人们带入其中的审美世界。而非艺术创作恰恰相反,不仅消耗质料、破坏作品存在,还会遮蔽审美世界。至此,开题之问也似迎刃而解——用性灵开启质料,艺术呈现一个世界;以消耗而毁损质料,世界多了一堆垃圾。世界是审美的,垃圾是有害的。
事实上,当创作诸元素在艺术家创作语境中皆被灵化之时,作品所呈现之象,方为审美之象、至美之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