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班员:南部战区陆军某旅教导员 梁越飞
讲评时间:8月10日
近期,我发现个别同志认为在微信聊天中及时撤回发送的有关工作信息,就可以实现“了无痕迹”,其实这是掩耳盗铃,大错特错。
保密无小事,泄密一瞬间。《内务条令》明确规定:“严禁使用公网移动电话谈论、传输、处理和存储涉密信息。” 发送工作信息,首先是违反了条令规定;其次,手机内留下的缓存文件,也可能成为不法分子窃密的“突破口”,为失泄密埋下隐患。
同志们,这种“发送撤回”做法,说白了就是侥幸心理在作祟,说明对保密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到位。作为带兵人,既要加强官兵保密教育,立起保密工作的严肃性,同时也要做好阐释说明,围绕条令规定向官兵讲清“为什么”,使官兵们“知其然而后戒其所为”,增强执行条令的自觉性、主动性,切实消除这种掩耳盗铃之举。
(许生军、周宇鹏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