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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摘要)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五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 军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最高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全国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去年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最高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决议,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体现在履职尽责上,把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开展主题教育和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斗争迸发出来的激情转化为守初心、担使命的扎实行动,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检察履职战疫情况

最高人民检察院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中央政法委领导下,带领各级检察机关主动服务疫情防控大局,在依法战疫中守初心、担使命。2020年2月至4月,共批准逮捕涉疫刑事犯罪3751人、起诉2521人,办理涉口罩等防疫物资监管、医疗废弃物处置、野生动物保护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829件。一是迅速出台办案规范。疫情对经济社会造成较大冲击,依法防控更显重要。为适应办案需要,最高人民检察院1月30日出台专门规范。其后,会同相关政法部门发布指导意见,依法惩治危害疫情防控犯罪;与国家卫健委等作出部署,对伤医扰医犯罪一律依法从严追诉;与海关总署等共同规范惩治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犯罪,严防疫情境外输入性风险;与相关领导机关、政法部门共同发布指导意见,助力复工复产,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常态化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二是创新以案释法。应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能按部就班。自2月11日起,最高人民检察院首次以在办的批捕起诉案件释法,首次会同公安部发布典型案例,首次以每周一批的频次,根据疫情防控不同阶段特点,分专题发布10批55个典型案例,突出维护医疗秩序、防疫秩序、市场秩序、社会秩序,收到规范司法、警示犯罪、教育社会的积极效果。三是保障涉案人合法权益。从一开始就注意准确把握法律政策,力防突破法律的“从重”“从严”“从快”。犯罪嫌疑人是确诊或疑似患者的,首先保障救治,体现司法人文关怀。经历这次大考,我们更加深刻感受到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显著优势,更加深刻体会到法治在国家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全国检察机关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全年共办理各类案件3146292件,同比上升9.7%。其中,审查逮捕案件935432件,审查起诉案件1413742件,刑事、民事、行政申诉案件258520件,公益诉讼案件126912件,诉讼活动违法监督案件411686件。

一、积极参与国家治理,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

全力投入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在推动依法治理中守初心、担使命。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088490人、提起公诉1818808人,同比分别上升3%和7.4%。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严惩分裂国家、间谍等犯罪。支持新疆等地检察机关健全反恐维稳常态机制。坚决惩治“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犯罪。严格依法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同有关部门制定8个指导性文件,对107起重大案件直接挂牌督办,派出专家组督导孙小果案、杜少平操场埋尸案、黄鸿发家族案等重大案件。共起诉涉黑犯罪30547人、涉恶犯罪67689人,同比分别上升194.8%和33.2%。扎实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为金融安全护航。起诉金融诈骗、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40178人,同比上升25.3%。为脱贫攻坚助力。起诉扶贫领域“蝇贪”877人,向扶贫款物伸手必严惩。为美丽中国添彩。对污染环境、走私洋垃圾、非法采矿等犯罪从严惩处,起诉50800人,同比上升20.4%。更实支持企业经营发展。坚持依法保障企业权益与促进守法合规经营并重,对国企民企、内资外资、大中小微企业同等对待、平等保护。积极作为促创新。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起诉侵犯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及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犯罪11003人,同比上升32.2%。扎实推进反腐败斗争。监检办案互相配合、互相制约,既是政治要求也是法定责任。受理各级监委移送职务犯罪24234人,同比上升50.6%。已起诉18585人,同比上升89.6%;不起诉704人,退回补充调查7806人次,不起诉率、退补率同比分别增加1.1和16.3个百分点。持续推进“一号检察建议”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2018年就防治校园性侵发出第一号检察建议后,去年又会同教育部赴8个省区市督导,与河北、河南、陕西等地省领导夜查寄宿学校安全管理;地方检察机关与教育部门联合查访中小学校、幼儿园3.8万余所,推动平安校园建设。用真情落实群众来信件件回复制度。关乎人民群众的揪心事,人手再紧也要做到,工作再难也要做好。全国检察机关新收群众来信491829件,均在7日内告知“收到了、谁在办”;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99.2%。立足办案引领社会法治观念、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服务保障国家战略实施。制定服务保障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司法政策。务实推进检察对口支援,促进新疆、西藏、青海、赣闽粤原中央苏区检察工作更好发展。辽吉黑检察机关协同服务东北全面振兴。

二、主动适应时代发展,扎实履行法定检察职责

贯彻执行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决议关于“更好发挥人民检察院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各项检察职能”新要求,落实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新规定,在履职办案中守初心、担使命。努力做优刑事检察。秉持客观公正立场。检察官依法履行指控证明犯罪主导责任,既是犯罪追诉者又是无辜保护者。2019年,全国检察机关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决定不批捕191290人、不起诉41409人,较5年前分别上升62.8%和74.6%。对侦查、审判中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取保候审75457人,较5年前上升279%。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去年12月适用率达83.1%,量刑建议采纳率79.8%;一审服判率96.2%,高出其他刑事案件10.9个百分点,有力促进了矛盾化解、社会和谐。刑事诉讼监督取得实效。推广北京、山西、广东经验,向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法制部门或派出所派驻检察室,加强对立案和侦查活动同步监督。坚决贯彻习近平主席特赦令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特赦决定,全程同步监督特赦实施,确保准确无误执行到位。努力做强民事检察。检察机关受理民事申诉持续高位运行,去年受理142203件,同比上升23.9%。注重精准监督。努力办好对经济社会发展有引领价值的典型案件,发挥对类案的指导作用。努力做实行政检察。对认为确有错误的行政判决、裁定提出抗诉156件,同比上升33.3%。提出再审检察建议83件,同比下降7.8%。努力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牢记检察官公共利益代表的神圣职责,深化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办理民事公益诉讼7125件、行政公益诉讼119787件,同比分别上升62.2%和10.1%。积极、稳妥拓展办案范围。对法律明确赋权领域之外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公益损害问题,探索立案7950件。

三、狠抓自身建设,着力提升检察履职能力

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个铁一般”的重要要求,深入贯彻检察官法,以过硬的本领守初心、担使命。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自觉接受中央巡视,严格落实整改政治责任。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向“最美奋斗者”张飚、方工学习,潘志荣、施净岚、王勇等新时代检察官形象深入人心。司法体制改革在巩固中深化。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完成省市县三级检察院内设机构重塑性改革,专业化建设又有加强。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制定检察官员额退出办法,建立员额省级统筹、动态调整机制。创新检察业务建设。修订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与最高人民法院联合举办10期研修班,法官、检察官同堂培训,促进形成共同司法理念;与生态环境部、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等互派干部挂职交流;协调内蒙古、海南与其他省份基层检察官互派互补。坚持全面从严治检。过问或干预、插手司法办案等重大事项须记录报告,中央和有关部门早有“三个规定”。“过问”主要是陈述情况、了解进展,多为监督公正司法;“记录、报告”有利约束检察官,防止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面对多数不实的“零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以上率下,要求“逢问必录”,不让“零报告”架空好规定。四级检察院全员覆盖、逐月报告,共记录报告2018年以来有关事项18751件。

四、自觉接受人民监督,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行使

牢记打铁必须自身硬,在人民监督下守初心、担使命。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四级检察院同步传达学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精神;认真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全面梳理全国人大代表审议报告、视察座谈提出的5836条意见建议,在日常工作中整改落实。认真办理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的书面建议150件,对36件有新进展的往年建议跟进反馈。自觉接受民主监督。积极参加全国政协双周协商座谈会,报告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认真办理全国政协委员提出的56件提案。继续向各民主党派中央面对面通报重点工作,真心诚意听取意见。自觉接受履职制约。对监察机关提请复议的不起诉案件和公安机关提请复议复核的不批捕、不起诉案件,严格依法重新审查,改变原决定740人,同比下降4.8%。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常态化开展检察开放日,邀请各界人士走进检察机关。一体建设12309中国检察网、检察服务热线和检察服务中心,四级检察院服务群众统一窗口、一个平台。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将全部检察业务纳入监督范围。主动与媒体互动,接受舆论监督,倒逼检察办案质量更优、效率更高、效果更好。真诚尊重、依法维护律师执业权利。落实全国人大代表建议,以专项监督纠正执法司法机关阻碍律师行使诉讼权利734件。推动建立省级检律会商机制;普遍设置律师通道、律师会谈室;办案中认真听取律师意见,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一年来,我们依法维护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合法权益。福建厦门等地设立涉台检察联络室,聘请台胞担任联络员。始终高度重视特殊群体权益保障。与全国妇联建立合作机制,综合整治家暴、性侵等违法犯罪。总结江苏、四川经验,会同民政部等11部委将服刑和在押人员未成年子女纳入帮扶救助范围。坚决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起诉破坏军事设施、破坏军婚等涉军犯罪510人,同比上升25.3%。对126名因遭受不法侵害陷入生活困难的军人军属、退役军人给予司法救助,同比上升38.5%。与中央军委政法委联合推动军地检察协作。开设退役军人信访“绿色通道”,用心用情用法服务“最可爱的人”。着力保障对外开放发展。维护司法主权,共建共享多边双边合作机制,办理司法协助、个案协查190件,有力服务“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甘肃等西北五省区检察机关携手助力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广西检察机关推动建立跨境生态环境保护协作机制,承办3期东盟国家检察官法官研修班。

下一阶段工作安排

今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之年,新冠肺炎疫情带来新的挑战,检察机关必须担当作为。要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融入各项检察工作;要始终坚持“守初心、担使命”,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动解决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要始终坚持“稳进、落实、提升”,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把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宪法法律赋予职责落实到位,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更有力法治保障。

第一,坚持“稳进”,把为大局服务作为检察履职最重要使命。聚焦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主动服务“六稳”“六保”,促进把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降到最低。坚决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集中力量办理进入起诉高峰的涉黑涉恶案件,助推长效常治。严惩贪占扶贫款物犯罪,推动建立扶贫领域涉案财物快速返还机制;突出办好生态环境和食品药品领域损害公益案件;从严惩治金融犯罪。坚决惩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参与涉疫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有力促进疫后社会治理。坚决惩治涉军犯罪,坚定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合法权益。

第二,深化“落实”,更加自觉履行宪法法律赋予职责。深化实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民法典审议通过后,我们将认真组织全员学习培训,在各项检察业务工作中抓好贯彻执行,保障案件当事人民事权利,维护公平正义。深入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维护司法公正、促进依法行政。规范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拓展办案范围,积极、稳妥办理安全生产、公共卫生、生物安全、妇女儿童及残疾人权益保护、网络侵害、扶贫、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等领域公益损害案件。

第三,持续“提升”,对标新时代人民群众新的更高要求加强检察自身建设。提升司法体制改革质效。提升检务科学管理水平,升级智慧检务建设,全面推进新时代基层检察工作创新发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深化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在“严”的主基调下抓实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70年来,伴随着共和国波澜壮阔的历史征程,人民检察院始终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初心和使命。置身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们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本次全国人大会议要求,自觉接受人民监督,砥砺初心、忠诚履职,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作出新贡献!

(据新华社北京6月1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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